关于惠州市程鹏科技有限公司不锈钢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广东-惠州-惠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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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锈钢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14 17:43: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不锈钢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淡水街道南亨西路11号,邮编:516211

联系电话:0752-****511

传 真:0752-****511

项目名称

****不锈钢锅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市**区镇隆镇高田村富瀛路100米水塘地段厂房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市****公司

项目概况

属于改建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项目产品不锈钢锅30万件。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一)项目生产废水纳入**市**(象岭)智慧科技产****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二)项目生活污水排放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净水厂进行后续处理。

(三)项目须配套建设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四)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抹布、水喷淋浓水、废拖布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