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区块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桃李**周边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市**区锦北街道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
起止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5日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
建设
单位
名 称:杭****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6
地 址:**省锦北街道**绿道1号1幢1-2层
法人代表:童某某
联系电话:1************8
授权经办人姓名:叶某某
联系电话:1***********3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号3****************2
承诺
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