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蛋氨酸生产多项关键工艺技术改造-14万t/a氰醇生产装置及配套生产线项目(二期,重新报批)

审批
宁夏-中卫-沙坡头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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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6********786284N毛涛联
童建丰**回族自治区**市**区
****现有厂区内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蛋氨酸生产多项关键工艺技术改造-14万t/a氰醇生产装置及配套生产线项目(二期,重新报批)
2021版本:024-其他食品制造C1495-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回族自治区**市**区 ****现有厂区内
经度:105.310990 纬度: 37.607170****环境局
2024-08-22
卫环函〔2024〕53号****
2020-03-3011396.5
3126****
916********786284N******公司
****0100MA76232T47******公司
916********354275N2024-08-05
2026-07-162026-08-12
https://nxhshb.co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改技改
技改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氰醇7万t/a、蛋氨酸5.25万t/a、副产硫酸铵1.87万t/a、副产硫酸钠量5万t/a氰醇7万t/a、副产硫酸铵1.87万t/a
蛋氨酸及副产硫酸钠为后续生产工艺产生的产品,并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不再对其产量进行调查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采用 TPMA、氢氰酸在合成塔内一定条件下,生成氰醇溶液,产品种类为氰醇采用 TPMA、氢氰酸在合成塔内一定条件下,生成氰醇溶液,产品种类为氰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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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氰醇制备废气:本次二期氰醇装置废气:依托现有二期氰化钠装置原有1套直燃式废气焚烧炉处理,焚烧后至余热锅炉利用,末端新增钙法脱硫装置1套,废气最终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14)排放 现有一期氰醇装置废气:经其配套的直燃式废气焚烧炉焚烧+余热锅炉利用后引至本次**钙法脱硫装置处理,最终共同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14)排放 2、硫酸铵干燥废气:经喷雾干燥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厂区现有十一单元1套“UV光解+化学洗涤(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一步处理,最终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19)排放 3.车间散排/动静密封点废气:⑴动静密封点集中区域集气罩集中收集,收集后依托厂区现有1套芬顿氧化除臭系统预处理,处理后至末端除臭十一单元经“UV光解+化学洗涤(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一步处理,最终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 ⑵按照监测计划开展LDAR监测,加强生产管理 非正常工况:1、氰化钠制备废气:废气经1套直燃式废气焚烧炉处理,焚烧后至余热锅炉利用,末端至本次新增钙法脱硫装置脱硫,废气最终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14)排放 2、车间散排/动静密封点废气:⑴动静密封点集中区域集气罩集中收集,收集后依托厂区现有1套芬顿氧化除臭系统预处理,处理后至末端除臭十一单元经“UV光解+化学洗涤(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一步处理,最终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 ⑵按照监测计划开展LDAR监测,加强生产管理1、氰醇制备废气:本次二期氰醇装置废气:本次技改为经**1台尾气焚烧炉+余热炉+SCR脱硝+碱吸收+湿电除尘,最终经过1根50m高排气筒(DA036)排放。原有余热锅炉及排气筒作为备用装置。 现有一期氰醇装置废气:不再利用原有直燃式焚烧炉+余热锅炉处理,依托二期氰醇装置**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废气,最终共同经1根50m高排气筒(DA036)排放。 现有一期氰醇装置废气处理系统,及二期氰醇原本依托的二期氰化钠废气处理装置(直燃式废气焚烧炉+余热锅炉及一、二期排气筒DA013、DA014)作为备用装置。 硫酸铵干燥废气:⑴硫酸铵干燥工艺为MVR+四效蒸发+喷雾干燥,经现场调查,本项目细化污染防治措施,MVR+四效蒸发后的不凝气,依托现有工程气液焚烧炉+氨法脱硫+水洗+湿电除尘治理后,经过1根55m高排气筒(DA028)排放。⑵喷雾干燥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厂区十一单元一套“UV光解+化学洗涤(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一步处理,最终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车间散排/动静密封点废气:⑴动静密封点集中区域集气罩集中收集,收集后废气经**尾气焚烧炉+余热锅炉+SCR脱硝+碱法脱硫+湿电除尘装置,最终经1跟50m高排气筒(DA036)排放; ⑵按照监测计划开展LDAR监测,加强生产管理 非正常工况(备用氰化钠装置):氰化钠制备废气、车间散排/动静密封点废气:废气经尾气焚烧炉+余热锅炉+SCR脱硝+碱法脱硫+湿电除尘装置处理,废气最终经1根50m高排气筒(DA036)排放
1:氰醇制备废气:**一套废气处理装置,对比原环评废气处理装置,本次变动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且污染防治措施较原设计属于措施强化,原有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DA013、DA014)为备用装置。原环评主要排放口为DA013和DA014主要排放口发生置换,实际建设中主要排气口置换为DA036。 2:硫酸铵干燥废气:对比原环评,本次变动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且污染防治措施较原设计属于细化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3:车间散排/动静密封点废气对比原环评,本次变动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且污染防治措施较原设计属于措施强化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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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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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1 6.39 362.224 0 0 69.4 6.39 /
55.87 28.19 316.336 0 0 84.06 28.19 /
20.83 0.71 151.03 0 0 21.54 0.71 /
0 3.1 0 0 0 3.1 3.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进入生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接管要求 已建设 污水站总排口pH值为7.6~8.2之间,化学需氧量大日均值浓度为31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大日均值浓度为86.2mg/L,悬浮物大日均值浓度为138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总氰化物量大日均值浓度为0.098mg/L,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1中标准限值氨氮大日均值浓度为11.01mg/L****处理厂接管标准。
2 设备及地面清洗水 进低浓度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接管要求 已建设 污水站总排口pH值为7.6~8.2之间,化学需氧量大日均值浓度为31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大日均值浓度为86.2mg/L,悬浮物大日均值浓度为138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总氰化物量大日均值浓度为0.098mg/L,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1中标准限值氨氮大日均值浓度为11.01mg/L****处理厂接管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UV光解+化学洗涤(碱洗)+活性炭吸附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已建设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5kg/h。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3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1kg/h
2 尾气焚烧炉+余热炉+SCR脱硝+碱吸收+湿电除尘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HCN、NMHC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已建设 低浓度颗粒物未检出,最大排放速率为0.020kg/h。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69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1kg/h。氰化氢未检测,最大排放速率为1.8×10-3。非甲烷总烃(以碳计)最大排放浓度为8.4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4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最大排放浓度为40.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5kg/h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采取消音设备、阻尼隔声材料包扎、基础减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已建设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0~57dB(A),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4~47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进行分区防渗,**二期氰醇装置生产车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须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要求;其他区域为非污染防渗区,须做好地面硬化。 本项目依托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均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本项目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规定的防渗措施进行污染防治分区建设。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采用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重点防渗区为**氰醇生产装置区,采用铺设1mm厚乙烯基酯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后,铺设150mmC25厚抗渗混凝土防护层,随后铺设150mm碎石垫层夯实再灌M5水泥砂浆,防渗等级P6。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中的防渗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脱硫石膏集中****填埋场填埋处理;收尘灰定期清理同副产硫酸铵一同外售。 (2)危险废物处置措施 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1座10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①收尘灰 除尘工序会产生收尘灰定期清理同副产硫酸铵一同外售。 ②废活性炭定期更换,暂存于厂区现有1间100m2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清大****公司处置。 ③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设立专人负责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和安全管理。项目建设期及建成投产后,需建立健全各项监测制度并定期向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上报监测结果。按照《****办公室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精神,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硫酸铵、氰化氢、硫酸、天然气等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设置围堰等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通过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管理、使用中的防范措施,设备、装置方面安全防范措施及环境风险事故预防措施,做到环境风险可防可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本项目已编写完成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厂区设置2座事故水池储存,总容积为8600m3,一座9450m3消防水池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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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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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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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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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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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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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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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