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生态产业园(永和片区)建设项目(一期)基础设施工程

审批
广东-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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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8-14

项目名称 **县生态产业园(**片区)建设项目(一期)基础设施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县**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124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蒙碧慧
联系人 郑傲 联系电话 159****4012
项目投资(万元) 61700 环保投资(万元) 30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占地范围约1068亩,建设内容包括**37栋标准厂房、**1****中心、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水管网工程、污水管网工程、雨水管网工程、电信工程、路灯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燃气管沟工程、环境整治工程、环卫工程、停车场及充电桩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扬尘、机械尾气采取洒水逸尘、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后通过大气扩散排放至环境空气
有环保措施:
汽车尾气采取植物吸附措施后通过大气扩散排放至环境空气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三级化粪池措施后通过市政污****处理厂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政府指定填埋点进行填埋,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消纳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对于一般工业固废,尽量在进驻企业内进行回收和综合利用,除了可回收利用部分以外,最终废弃的、不能利用的部分外****公司、废品收购站或环卫部门等;对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持****公司处理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采用隔声降噪措施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采用植被保护和水土保持
承诺:**** 蒙碧慧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蒙碧慧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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