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环境局关于****年产400万只纸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6〕88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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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年产400万只纸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项目代码:****,位于****工业园**区“园中园”**区标准厂房三期A9号楼第一层,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9°14′6.948″,北纬23°42′4.895″,项目使用**市****公司厂房进行生产经营,占地面积2021.76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条年产400万只纸箱生产线,主要设备有啤机、打钉机、开槽机、印刷机、打包机等。项目建成,预计年产400万只纸箱。
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3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17.2%。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不涉及土建施工,进行装修及购置设备进行安装即可。项目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相应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二)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印刷、粘合工序废气。项目印刷、粘合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采用引风机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粘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两标准中的从严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限值要求。
(三)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处理厂,废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红水河。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设备(格栅→酸析池→调节池→混凝气浮→板框压滤→活性炭过滤)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四)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开槽机、啤机、双色印刷机、三色印刷机、四色印刷机、单刀分纸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均安装在封闭式厂房内。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声源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纸边角料、次品、废金属钉、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罐、废空压机油桶、废空压机油、废印版、废抹布、废手套、废活性炭、油墨泥饼。废包装材料、废纸边角料、次品、废金属钉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处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规定执行。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