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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阴离子聚丙稀酰胺采购项目
调研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2026年度阴离子聚丙稀酰胺采购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市场调研,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一、调研目的
为充分了解稀阴离子聚丙稀酰胺市场供应情况、技术水**价格趋势,确保后续采购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采购人现对本项目开展前期市场调研,广泛征集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本次调研结果将作为编制正式采购文件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2026年度阴离子聚丙稀酰胺采购项目
2.2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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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采购内容
阴离子聚丙稀酰胺(固体),主要作为污水处理使用,供货期为1年,分批次供货。
2.4 采购需求概况
本项目拟采购阴离子聚丙烯酰胺(固体)约270吨,产品主要用作污水处理过程中的絮凝剂,适用于市政污水及工业废水的絮凝沉淀、污泥脱水等环节。聚丙烯酰胺(PAM)是一种线型高分子聚合物,是水溶性高分子化合物中应用最为广泛的品种之一,其衍生物可用作絮凝剂、增稠剂、纸张增强剂及液体减阻剂等,广泛应用于水处理、造纸、石油、煤炭、矿冶、地质、轻纺、建筑等工业部门。本项目产品为阴离子型(分子量1100万-2200万),固体形态,供货期为1年,根据采购人实际生产需要分批次供货,单次配送量约30吨。采购数量为暂定量,采购人可根据实际运行需求适当调整,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 序号 |
产品名称 |
状态 |
分子量 |
预计使用量(吨) |
备注 |
| 1 |
阴离子聚丙烯酰胺 |
固体 |
1100万-2200万 |
约350 |
单次配送量约30吨 |
注:以上需求数量为暂定量,最终以实际需求为准。
三、主要技术要求
供应商拟供应的阴离子聚丙烯酰胺产品应符合GB/T 17514-2017《水处理剂 阴离子和非离子型聚丙烯酰胺》标准要求,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 序号 |
技术指标 |
指标要求 |
| 1 |
外观 |
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
| 2 |
筛余物 |
1.00mm筛网 ≤2%;180μm筛网 ≥88% |
| 3 |
固含量(固体)% |
≥88 |
| 4 |
溶解时间(min) |
≤90(阴离子型) |
| 5 |
丙烯酰胺单体含量(干基)% |
≤0.1 |
| 6 |
氯化物(以Cl计)% |
≤0.5 |
| 7 |
水不溶物 % |
≤1.0 |
| 8 |
硫酸盐(SO42-)% |
≤1.0 |
| 9 |
分子量 |
1100万-2200万 |
| 10 |
水解度 |
10%-27% |
注:固含量(固体)%指标需提供由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外包装须为原厂包装且应具有较强的防潮性,供应商应提供原厂包装承诺函及包装正反面彩色照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以下为正式采购时拟设置的资格条件,供各潜在供应商参考,最终以正式采购文件为准: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如实说明拟供应产品为进口品牌或国产品牌,以及其自身为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身份,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制造商声明函、品牌授权书、代理协议、原厂检测报告等);
(3)供应商须提供拟供应产品由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4)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标书代写
(5)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标书代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调研内容
请有意参与本次调研的供应商提供以下信息资料:
(1)公司基本信息: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产品信息:拟供应的阴离子聚丙烯酰胺产品的技术参数(含检测报告)、产品来源、生产工艺说明,并明确说明产品为进口品牌或国产品牌、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等身份信息;
(3)供应能力:年产能/供应能力、仓储能力、配送方案(含运输距离和配送周期)、应急供货保障措施;
(4)价格信息:阴离子聚丙烯酰胺产品的市场参考价格(含税、含运费,元/吨)及价格构成说明;
六、调研安排
6.1 调研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16:30止。
6.2 参与方式
请有意参与调研的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调研内容整理成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以电子文件形式(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年度阴离子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调研响应+公司名称"。标书代写
6.3 注意事项
(1)本次调研为市场摸底性质,不构成任何采购承诺或要约;
(2)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仅作为采购人了解市场情况的参考,不影响后续正式采购的公平竞争;
(3)采购人将对各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不作他用;
(4)参与本次调研的供应商在后续正式采购中不享有任何优先权或特殊待遇;
(5)本次调研不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调研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6)未参与本次调研的供应商仍可参与后续的正式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 项目 |
内容 |
| 采购人 |
**** |
| 联系人 |
张工 |
| 联系电话 |
020-****4158 |
| 电子邮箱 |
****@126.com |
| 联系地址 |
**市**区**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3楼 |
八、发布媒介
本调研公告在广咨智采平台(https://gzzc.****.com/)发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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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