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概况
****地块位于**省**市**区福新街道梨景路以东、梧桐路以北,地块面积23283m2(约34.92亩),中心坐标为东经121.22227°北纬37.52502°。调查地块**原楮佳疃村拆除空地,南至梧桐路,西至梨景路,北至梨苑**小区。
调查地块根据使用历史可以分为东西两个部分,东侧部分属于楮佳疃的集体建设用地,历史实际用途为建设居民住宅使用,2018年拆除后闲置。西侧地块历史上属于楮佳疃村农业种植用地,2011年左右停止种植闲置,2013年左右,****村委在地块北侧用彩钢板房搭建仓库用于出租,2017****驾校,用于驾驶学员训练场地使用。2016年地块****公司作为项目部使用,建设彩钢板房作为项目部的临时办公区、****超市。2019****公司****驾校搬走,地块内板房闲置未拆除,2021年地块内建筑物拆除。2022年调查****小学,之后使用至今。
调查地块历史上为楮佳疃村集体用地,包括集体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根据规****小学****小学),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小学用地(A33)。
2.地块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历史简单明确,通过对调查地块的历史识别分析,识别地块内特征污染物包括铅、多环芳烃(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重****驾校使用区,对于调查地块的影响主要是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生产型企业较多,通过对地块周边重点企业的识别分析,识别地块周边生产型企业特征污染物包括汞、铅、镍、六价铬、铜、锰、锌、镉、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二氯甲烷、甲醛、石油烃(C10-C40),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和地下水径流方式对地块产生影响。
通过识别分析,调查地块关注污染物包括pH、汞、铅、镍、六价铬、铜、锰、锌、镉、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二氯甲烷、甲醛、多环芳烃(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
3.调查取样及监测情况
调查地块初步采样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至7月11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1个(含2个对照点),钻探采样强风化基岩层,共采集土壤样品27组(含密码平行样3组,对照样品2组),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45项、pH、锌、锰、甲醛、石油烃(C10-C40)。调查钻探过程中地块内未揭露地下水。
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表明:
1. 调查地块内土壤pH检出范围为7.66-8.64;
2.调查地块内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有机物未检出,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检出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筛选值;锌检出结果低于参考的《**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 723-2016)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锰检出浓度低于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计算出的第一类风险控制值。
3.对比各调查地块内与对照点的检出结果,地块内各点位样品检出结果与对照点基本一致,无较大的差异。
4.调查结论
综合以上总结分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对本地块的调查、数据分析与评估,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小学用地规划建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