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菜市场**运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大砻坊街道二街251号
成交金额:****000元/年+净利润20%
四、评审专家名单:
伍超、晋入霞、葛雷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成交价在100-500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5%+(成交金额-100万元)×0.8%;(2)若成交价在100万元以下,则代理费=成交价×1.5%;(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1796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公司:投标报价未响应文件格式,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成交供应商业绩:(1)**市******农贸市场整体10年期经营权出租合同;(2****菜市场经营权承包合同。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观澜路1号**商务楼10层
联系方式:0553-****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瑞祥路88****广场A2座526室
联系方式:183****3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3****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