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二期居安路)109国道-银**沟勘察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二期居安路)109国道-银**沟 已由 ****改革局 以 关于**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二期居安路)109国道-银**沟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2025〕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国家补助资金支持方向的70%,不足部分由县级配套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及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招标编号: ****
建设地点: **县居安路109国道-银**沟
建设规模: 该项目改造道路长度约2773.8m。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给水主管道1720m,管径为DN3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及配套管网和设施;**雨水主管道2719m,管径为d800-d1500,管材为预应力混凝土II级管,及配套管网和设施;改造污水主管道2700m,管径为d800,管材为预应力混凝土II级管,及配套管网和设施;**再生水主管道2725m,管径dn315,管材为聚乙烯给水管,及配套管网和设施。包含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道路恢复工程、路灯拆除及恢复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拆除及恢复工程等内容。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服务期与竣工验收同步。
招标范围: **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二期居安路)109国道-银**沟勘察设计包括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施工图审查,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8 月 14 日 18 时 00 分起至 2026 年 08 月 21 日 18 时 00 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公共**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公司,0512-****8093咨询。
5.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5.4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9 月 07 日 10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监督单位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管理局,联系电话:0951-****322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中心6楼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陈鹏康
电 话:0951-****135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丰农巷金榜大厦10楼1002室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刘永强
成 员:高丽、王洋
电 话:181****8897
电子邮件:/
2026 年 0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