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通信段胶济客专线和济南西站北通信机房空调、京沪线传输设备扩容和防静电地板采购项目结果公示(项目编号2026-JN-WZ-02-26YY-152-3)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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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济**信段胶济客专线和**西站北通信机房空调、京沪线传输设备扩容和防静电地板采购项目结果公示(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

****公司济**信段胶济客专线和**西站北通信机房空调、京沪线传输设备扩容和防静电地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2、成交候选人

包件号

包件名称

成交候选人

2

**西站北通信机房空调

****

3、公示期

如有异议,请在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17日之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公司提出,逾期****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公司不予受理。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历**路80-1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531-****91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成丰大厦8楼(**市**区天成路57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31-****8204

电 子 邮 件:****@163.com

5、其他公示内容

山****公司、******公司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报价;(适用于建设物资)”的要求,故否决其投标。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14
中标通知
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通信段胶济客专线和济南西站北通信机房空调、京沪线传输设备扩容和防静电地板采购项目结果公示(项目编号2026-JN-WZ-02-26YY-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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