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26年08月07日发布的“****2026年血培养仪项目(采购编号:****)”公开招标公告,现作如下更正: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调整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用户需求书
1、原招标文件P45页“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中的“技术需求书”▲4.4营养成分含 V 因子、X 因子等生长因子,满足苛氧菌检出需求;厌氧瓶具备碳青霉烯类抗生素吸附能力,提升报阳率;可提供阳性血培养前处理试剂盒,配套自动化菌体提取仪,10分钟内同步处理≥16份样本直接用于质谱鉴定,缩短破伤风抗毒素皮试时间。(提供白皮书或试剂说明书)。现更正为:▲4.4营养成分含 V 因子、X 因子等生长因子,满足苛氧菌检出需求;厌氧瓶具备碳青霉烯类抗生素吸附能力,提升报阳率;可提供阳性血培养前处理试剂盒,配套自动化菌体提取仪,10分钟内同步处理≥16份样本直接用于质谱鉴定,缩短报告周转时间。(提供白皮书或试剂说明书)。
二、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原招标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的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点30分(**时间)。现延期变更为:2026年09月01日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内容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4日
二、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为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一经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市**市东坑沿**二路4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东**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B幢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裴先生
联系电话:0769-****7226/****7228转8001、转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