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镇陈海线北侧海创厂房段驳岸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现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1招 标 人:****。
1.2工程名称:海河镇陈海线北侧海创厂房段驳岸工程。
1.3工程地点:**县海河镇境内。
1.4工程内容:本工程为圆木桩、土工布、边坡整理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5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1.6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
1.7资金来源:自筹。
1.8招标控制价:144369元。
1.9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8月。
1.10计划工期:20日历天。
1.11质量标准:合格。
1.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3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4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承诺:“我方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6年0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如违反上述承诺,可视为我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方同意因此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接受你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处罚。”;加急标书代写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三、工程付款方式为:
3.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款;
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完成审计工作付至审计价的80%(包含以前支付);如未审计,暂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包含以前支付);
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无任何质量问题,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3.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注: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20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加急标书代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现场提交;****银行保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
4.5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电汇转账(户名:**县****管理局
账号:320****801201 ****33350 开户行:****商行海河支行。开户行行号:314****00088)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
4.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五、资格审查: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评标定标方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报名
7.1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4日至2026年08月19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8:00(**时间,节假日不休)。
7.2报名材料
7.2.1需提供材料: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文件费凭证等材料盖章的扫描件,上述材料需通过电子****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63.com)。
7.2.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向投标联系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购买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加急标书代写
7.3招标文件制作费300.00元(转账时请务必简称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招标外。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缴纳方式:(支付宝账号:159****6390,收款人:张萍珍。请备注报名单位简称和项目名称简称或现场缴纳。)
八、投标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8.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5日15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海河镇伯森路
联系人:顾主任
电 话:182****00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哈罗斯27号楼4楼
联系人:万 卉
电 话:152****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