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42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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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关于正式启动****剩余资产处置程序的公告 (2021)**红破管字第50-1号 ****全体债权人: ****法院(下称“****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下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事务所担任本案管理人。****公司剩余资产处置方案公示、处置程序正式启动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剩余资产的类别经管理人多次现场实地盘点及与刘宏涛书面核实,****公司尚未处置的剩余破产财产主要包含:批量包装类存货、若干不锈钢生产设备以及登记于刘宏涛、易勤名下的3台面包车等资产。 二、剩余资产公开询价后协议作价方案为加快破产清算进程,结合剩余资产现状,拟定如下处置方式:在资产处置平台提前七日发布“询价公告”,以“协议作价”的方式来确定最终买家,具体流程如下: 1、公开征集意向买家:管理人在资产处置平台及重整网平台公开发布“询价公告”,公示期为7日,管理人择优确定最高报价意向方,双方签订《破产财产处置协议》。 2、资产交割:《破产财产处置协议》签署完成后,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办理资产现场交付等相关手续,资产移交产生的搬运、拆解、过户等全部成本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交易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各自承担。 3、全程法院监督:资产询价、交割****法院监督,管理人****法院报备。 三、异议反馈及处置程序启动规则本处置方案为管理人推进剩余资产处置的专项执行方案,现向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7日,若债权人、债务人对上述方案存在不同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书面向管理人提出有效异议,即须在异议期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并附具合法、可落地的替代处置方案及操作依据。 异议期满无有效书面异议,或债权人提出的替代方案不具备实操条件、无法实现资产保值变现的,视为各债权人、债务人对上述方案均无异议,管理人将立即按照本方案启动剩余资产公开询价、协议作价全流程处置工作;本次资产处置所得全部款项,优先用于清偿本案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剩余款项按债权顺位向全体债权人分配。 特此公示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