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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地块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根据国土**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字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于**区月纬路与二马路**南侧,总用地面积4186.83平方米,界内用地面积4186.8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通信用地,出让年限至2043年12月30日。
二、宗地使用条件
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6567.45平方米,其中保留建筑面积5728.32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大于839.13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11.5米。
三、申请条件
申请用地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期限为2026年8月15日-2026年9月13日。
五、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期内,符合申请用地主体资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我局提出申请。
联系单位:****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2-****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