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实****基地建设项目,保障以奶业为核心的草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发布如下公告。
一、总体目标
2025年,自治区下达兴****基地建设任务0.5万亩,补助资金300万元。截止2025年12月底,经******公司验收,**区实际完成种植面积3357亩,兑付补助资金201万元。2026年自治区未下达兴****基地建设任务,2025年项目结余资金99万元用于26年新增种植面积补助。
二、实施范围
(一)实施时间
2026年1月—12月。
(二)实施地点
**区范围内。
三、实施内容
(一)推广主导品种。因地制宜推广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苜蓿优良品种,优先使用国内培育品种。主推中苜4号、中苜3号、MF4020、巨能7、大银河、超能4号、WL366HQ等。
(二)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苜蓿种子丸化包衣、根瘤菌接种、地膜精量穴播、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等苜蓿高产技术;应用刈割收获、压扁、田间快速脱水、茎叶同步干燥、收割机械组装配套、田间快速打包、**度草捆加工、裹包青贮等关键设备和技术;完善苜蓿生产技术规程,开展标准化生产培训。
(三)改善生产条件。改造中低产田,改良土地、修建排碱渠和灌溉设施,完善田间基础设施和灌溉条件;配置苜蓿收获、压扁、打捆等先进机械设备,修建仓储设施,扩容储草棚、堆储场、青贮窖、农机库等。
(四)提升质量水平。配套检验检测设备,开展苜蓿粗蛋白含量、酸性洗涤纤维、中性洗涤纤维等关键指标检验检测,保证苜蓿草产品质量。
四、资金计划
2025年项目结余资金99万元用于2026年新增种植面积补助。
(一)补助标准。选择相对集中连片种植300亩为一个补助单元,在满足一个补助单元的基础上,按照实际种植面积的整10数给予补助,每亩补助不超过600元。
(二)补助方式。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由建设单位申报,县级农业农村局审核验收,验收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建设单位。
(三)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牧场、农民**社、农业企业,补助主体资产结构、经营状况良好,优先支持饲草生产经营主体和奶牛养殖主体。
五、遴选程序
(一)项目实施单位自主申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完成申报工作。申报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态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社需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银行账户,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建立了成员账户,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健全;企业具有 A 级以****银行抵押的企业除外);
(2)单个项目土地原则上要求集中连片在300亩以上,种植时间为2025年至2026年7月20日期间,同一地块承诺期内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单位具有适宜苜蓿标准化种植的土地,种植土地四至界限清楚,拐点标明GPS坐标点;
(4)申报单位配备必要的种植、收获和加工设备或与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机械服务合同;
(5)申报单位必须出具种植地块面积不减少、保持高产优质且一定期限内不得拆翻的承诺函,其中有灌溉条件的土地承诺年限不低于5年,无灌溉条件的土地承诺年限不低于7年;
(6)优先考虑具备水源、配套电力等种植灌溉基本条件的单位;优先支持有灌溉条件、种植面积大、****养殖场(户)有稳定购销关系的企业。
申报时,填写相应的项目申请表,连同公告中所述的项目实施单位须符合的档案材料复印件送****水务局****控制中心)审核备案。逾期视为放弃。
(二)审核确定。****水务局根据各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申请和相关材料,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建设任务。
(三)媒体公示。对经评审确定的项目****政府网站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局党组会审核并确定。
(四)遴选监督。本次遴选设立举报电话0951—****802、****793,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附件:1.高产优质苜蓿建设项目审核标准表
2.高产优质苜蓿建设项目验收标准表
3.2026年国家高产优质苜蓿建设**项目区申报表
4.项目申报单位情况表
****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