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3 、****79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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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65050
****环境局
2026年8月14日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福****研究院**分院 | **省**生态**港区路东侧 | ****建设项目 | ****公司 | 拟总投资7906万元建设****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9668m2;****实验室、****实验室、光谱分析室、****实验室、****实验室、****实验室、试样切割、抛光室、金属结****实验室、****实验室、****实验室、****实验室、****实验室、****实验室、****实验室、安全阀测试区、****实验室。 | ㈠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处理厂处理;实验废液、实验室第一道清洗废水收集后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存放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不外排;实验室第二、三道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处理机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处理厂处理。 ㈡废气:实验产生的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30米高排气筒排放。 ㈢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㈣固废:本项目实验过程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包装品、报废仪器设备、破碎仪器、废生物质燃料等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为实验废液、第一道清洗废水、废导热油、废矿物油、试剂药品瓶、过期试剂药品、废劳保用品、实验室废水处理机污泥、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公司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