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寻甸县常青树磷石膏库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审批
云南-昆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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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寻****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8-14 17:09
名 称: ****环境局拟审批《寻甸县常青树磷石膏库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改性,石膏,项目
****环境局拟审批《寻甸县常青树磷石膏库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4 17: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寻甸县常青树磷石膏库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寻甸县常青树磷石膏库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寻甸县塘子街道云****公司磷石膏渣场及西侧租****工厂)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博安环(云****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回采**常青树磷石膏库库存量约 115.3 万立方米(约161.42万吨)磷石膏,同****商贸有限公司闲置空地(原****集团****公司厂区)对回采的磷石膏进行无害化改性处理,改性达标的磷石 ****采石场修复区回填。项目工程组成包括磷石膏回采工程和改性工程,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6029万元,环保投资205.5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及施工机械及车辆燃油尾气等。施工期间尽量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在回采开挖场地区域配置洒水车及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回采磷石膏装车时装料点配置移动式雾炮进行喷雾抑尘;改****结构厂房,车间内设置自动喷雾降尘措施,改性生产线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改性装置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于改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筒仓粉尘通过筒仓仓顶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改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磷石膏经改性无害化处理后通过密闭皮带输送至待检熟化区,改性后磷石膏熟化堆存过程在全密闭车间内进行;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实现密闭运输并配 1台洒水车对运输道路沿线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运输扬尘;通过加强施工机械设备检修和维护。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回采区渗滤液及回采过程雨水冲刷地表形成的地表径流、磷石膏改性熟化区收集雨水、渗滤液和车辆清洗废水等。回采区磷石膏堆体产生的雨水经场区周边截排水沟收集后,汇入云****公司磷石膏渣场已建的300立方米雨水收集池后用于云****公司磷酸车间用于生产补水;堆体下渗 渗滤液通过原有渗滤液导排管网汇入原有渗滤液收集池(容积为700立方米)后回用于云****公司磷酸车间用于生产补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员工盥洗废水及如厕废水依托租赁场地原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合规处置。

(三)噪声:施工期间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针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底座;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等;建设单位在车辆运输期间,应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在经过村庄等较敏感区域时减速慢行;禁止在夜间 22:00 至次日 6:00 进行运输;改性区设备设置于厂房内,改性设备安装基础减震。

(四)固体废弃物:筒仓、搅拌机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雨水收集池和渗滤液收集池沉渣、车辆清洗沉淀池污泥回用于改性生产线;项目施工完成后,临时工程拆除固废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要求运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不合格改性磷石膏返回改性生产线重新改性;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合规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 存及危废暂存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

(五)地下水、土壤:为防止工程施工期间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区实施分区防渗措施,改性车间、待检 区、改性区雨水收集池、截排水沟、租赁厂区已建的渗滤液收 集池、回采区截排水沟、雨水收集池、渗滤液收集池、危废暂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厂区道路及其他地面进行硬化。改性区租赁场地已建的渗滤液收集池、回采区渗滤液收集池已按重点防渗要求进行建设完成,其他区域须按重点防渗要求进行建设或改造。

(六)改性后磷石膏管理要求:项目需按照《磷石膏利用和无害化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1415-2025)的相关要求,建立信息记录制度,进行台账管理。信息记录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各相关场所的记录实时有效,记录文件的保存期不应低于5 年。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项目不设置传统运营期,工程实施完毕后按照《云****公司磷石膏库“一库一策”整治方案》开展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等跟踪监测。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寻甸县常青树磷石膏库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环境局

电话:0871-****2750

通讯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文苑路17号(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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