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清**水循环及滨河大道绿化水源工程(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清**水循环及滨河大道绿化水源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吴发改审发【2026】8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包括水生态修复工程、灌溉水源替换工程和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区西北角,北至苦水河与滨河大道交界处,南至清宁街与滨河大道交界处,西至黄河岸线边,**滨河大道东侧绿化带边界。
2.3计划工期:2026年9月20日至2027年6月12日,共计265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合格。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市清**水循环及滨河大道绿化水源工程(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二标段:**市清**水循环及滨河大道绿化水源工程(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两个标段;
**市清**水循环及滨河大道绿化水源工程(一标段);
**市清**水循环及滨河大道绿化水源工程(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提供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8 月 14 日至2026年 8 月 21 日(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二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标服务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4.3 其它: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数字证书办理、续费等问题,请咨询西部 CA 技术电话:****188588。如有交易系统注册、登录方面的问题请拨打 ****875711。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0 。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2026年9月11日08:30分至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_(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水务局,联系电话:0953-****852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吴****树木园内
联 系 人:锁超
电 话:0953-****55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宝湖海悦8号楼821室
联 系 人:董力铮、王斌、许凯
电 话:187****7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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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