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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关于投标人对“**煤矿用低压配电柜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现将澄清答疑内容公布如下:
疑问:常规电动葫芦(冶金葫芦除外)均为单制动且无安全制动器;电动葫芦的配套电机均为锥形电机,不在能效等级划分范围之内,无能效等级;贵方采购的起重机均为葫芦式起重机,麻烦贵方确认一下是否有必要用 PLC 和运行变频调速;
回复:
一、针对技术规格书中“电机应为二级及以上能效等级” 条款统一说明:电动葫芦配套电机额定效率不低于 GB 18613 标准中同功率二级能效限值,即视为满足本条款要求。
二、对项目技术规格书相关条款予以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一)原条款内容:采用双速或变频无级调速系统,运行平稳,定位准确。制动器采用常闭式、双制动安全配置(工作制动 + 安全制动)。
修订后内容:制动器采用常闭式。
(二)原条款内容:控制系统:采用 PLC(可编程控制器)为核心的控制系统,性能稳定,抗干扰能力强。预留故障自诊断和显示功能。
修订后内容:控制系统性能稳定,抗干扰能力强,预留故障自诊断和显示功能。
(三)原条款内容:起升和小车运行机构采用变频无级调速,大车运行可采用变频或定子调压调速,以确保启动、运行、停止平稳,冲击小,定位精准。
修订后内容:可采用变频或定子调压调速,确保启动、运行、停止平稳,冲击小,定位精准。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潜在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
联系方式
单位:****
项目联系人:周飞、陈润泽
电话:0551-****2582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