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2026]17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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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2026]17号)
庆自然资告字[2026]17号 2026年08月14日
****管委会批准,****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18938.25平方米 宗地坐落: 高新区,**茅清路西侧15米绿化带边界,南至商业地块,西至规划区间路和DG06-A-09b地块,北至纬三**侧15米绿化带边界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2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18938.25
投资强度: 7762.06万元/公顷 保证金: 114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26BA0033
起始价: 569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参与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8月24日 至 2026年09月11日 到 安****建设局(环**路99号)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8月24日 至 2026年09月11日 到 安****建设局(环**路99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 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9月11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路215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6年09月03日 08时30分 至 2026年09月14日 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安****建设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组织现场察看。 3.上述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指标要求如下: (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年亩均税收≥20万元/亩。 (2)竞得人须按批准的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容积率不低于1.2,建筑密度不低于40%,绿地率不高于15%。(因生产工艺特殊,要求容积率低于1.2的工业项目,必须符合《**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3)竞得人须同意本项目单位能耗增加值指标按照项目《****开发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2023)》的标准执行。 (4)竞得人须同意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严格执行安全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及防治污染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要求,并同意本宗地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按照区域评估确定的排放标准执行。 4.竞得人须在土地上市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5.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须在1年内付清余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6.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在土地成交后2个月内开工建设,在一年半内竣工(结构封顶),并申请竣工验收。 7.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管委会向竞得人办理土地净地交付手续。 8.本宗地建设项目建成后,竞得人向第三方转让、出租、抵押受让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的约定。受让人因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导致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目的无法实现的,****管委会按照《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约定处理。 9.竞得人须严格按照《**高新区工业项目用地规模预核定签报表》明确的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标准、环境标准以及**市“标准地”相关要求组织建设、生产和运营。 10.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11.根据《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标书代写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路201号
联 系 人:安****建设局
联系电话:0556-****52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龙啸支行
开户账号:130********00013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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