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本科生交流学习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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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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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的交流与**,根据学校与对口支援高校签署的本科生交流学习相关**协议,学校拟选派2026级普通全日制本科新生赴******校区交流学习。现将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各相关师范专业大一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本科新生,政治思想表现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德成绩优良,积极进取,品德优良,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适应能力,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才能及协作精神,能够圆满完成交流期间学习任务。

二、学习时间

学生交流学习期限为1学年,本批交流生学习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至2027年7月,开学直接北师大赴**校区报到,期满后返回我校继续学习。

三、交流专业及计划

根据两校商定,2026级本科生交流学习专业仅限于汉语言文学(4人)、数学与应用数学(4人)、英语(4人)、历史学(3人)、地理科学(3人)、生物科学(3人)、物理学(3人)、化学(3人)、思想政治教育(3人)等9个师范类专业,共计30人。

四、选拔方式

1、参照高考成绩选拔。

2、遵照学生自愿原则,学院根据分配计划择优选拔、等额推荐,并通过OA报送附件《赴******校区交流学习本科生汇总表》至教务处。

五、培养模式

1、交流生一年级在******校区就读,二、三、****大学就读。

2、交流学习期间,学生将编入对方高校同年级相应专业班级学习,按照对方高校学生同等要求组织教学及管理。交流学习期满,学生返回我校继续回原班级学习。

六、管理办法

1、学生赴******校区****大学在籍学生。学生需按我校规定修满相应学分,在对方高校应尽可能修读与我校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相同(相近或相似)的课程,交流学习期满后,由******校区向学生本人出具学习经历证书及成绩单,我校认可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的成绩与学分。

2、交流学生的户口、档案关系和党、团关系仍由我校负责管理。学生交流学习期间由******校区根据其教学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管理学生。

3、我校负责交流生学籍学历注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颁发。

4、选派学院统一为交流学生购买保险。交流期间生活费、来往交通费等,由学生本人负担。

七、费用缴纳

学生在一学年交流学习期间免缴******校区及我校学费。住宿费根据******校区住宿费标准支付。其他费用按对方院校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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