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工业蒸汽管网建设项目(**路向南延伸段)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工业蒸汽管网建设项目(**路向南延伸段)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开发区****发展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607-640901-89-01-45233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业蒸汽热力输送管道总长约1290米,管道规格为DN200/DN500钢套钢直埋管,管线沿**路向南敷设,****电厂。其中:非开挖顶管跨越高速公路及水系施工段长度约 290 米(D2000Ⅲ级钢筋混凝土管),其余管段采用直埋敷设方式施工(含人工开挖沟槽段450米)。同步配套建设阀门井2个、管道补偿器38个、固定支墩26套、顶管工作井2座、计量间30平米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2.2 建设地点:****开发区
2.3 招标范围:在批准的可研文件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等完成**经开区工业蒸汽管网建设项目(**路向南延伸段)的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等)施工并完成工程质量验收。
2.4 计划工期:65 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设计企业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 GB2/GC2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管理能力。备注:已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 94 号)要求换发新证的,按同等级别认可。
(2)施工资质:施工企业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 GB2/GC2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备注: 已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94 号)要求换发新证的,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注册类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应具备(A)+(B)资质:
(A)设计资质:设计企业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2/GC2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管理能力。
备注: 已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94 号)要求换发新证的,按同等级别认可。
(B)施工资质:施工企业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 GB2/GC2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备注: 已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94 号)要求换发新证的,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
本项目最多只能联合二家符合要求的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应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若为独立投标人则须满足全部资质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4)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是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标书代写
(5)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6)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8-14 20:00 至 2026-08-21 23:59(**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9- 09 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建设局,联系电话0951-****782
8.接收异议、投诉的方式
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应在法定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同时通过本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与本项目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联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发区建设开发有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市**区**大街**IBI 地 址:**市**区唐徕SOHO4层418室
育成中心三期4号楼2层
邮 编:750001 邮 编:****103
联 系 人:黄工、朱工 联 系 人:周梦楠(项目负责人)、万思瑶、吕亚楠、邓尧
电 话:0951-****731 电 话:0951-****297 、177****2173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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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