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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水沙路98-4号物业招租项目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8月17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8月21日 23时59分59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办事处****社区水沙路98号-4 |
| 面积/数量 | 45.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不允许 | 出租期 | 2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且物业正式交付之日起计算,租赁期限届满,在同等招租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如需续约,须于租赁期满前3个月向招租方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优先续约权。) |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2个月(免租期内用于场地装修、证照办理及开业筹备;免租期内免收租金,水、电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租金是否含税 | 否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 招租底价 | 30元/平方米/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办公(业态定位为合规商业经营、商务办公,严禁开展高噪音、扰民等违规经营活动。) | ||
| 履约条件 | 1.本次出租物业以现状移交,意向承租人需充分了解物业实际情况,同意承担建筑物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承租人不得以建筑物现状存在瑕疵、配套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2.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二次消防申报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二次消防验收事宜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3.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4.承租人自行负责物业的二次装修工程报建、施工等各项手续及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且装修前需将设计图纸提交至招租人报备,涉及建筑布局、结构的改变,承租人需取得招租人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5.如果承租人在免租期内提出退租申请,则招租人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承租人需要按照已使用物业的时间以及双方约定的首期缴交租金数额缴纳租金,且招租人有权向承租人提出赔偿。 (一)招租方权利与义务 1.按租赁合同约定按时交付物业,保证物业产权清晰、配套设施正常使用。 2.有权对承租方经营活动、物业使用情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3.协助承租方办理相关经营证照,提供产权证明等必要资料,不承担证照办理相关费用及责任。 4.不得无故干涉承租方合法合规的正常经营活动。 5.若因招租方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的,招租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赔偿总额以承租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总额为限,且仅赔偿承租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6.其他履约条款详见公告附件租赁合同。 (二)承租方权利与义务 1.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及各项相关费用。 2.严格按约定业态经营,不得无证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办公活动,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用途、业态及建筑主体结构。 3.承担租赁区域内消防安全、公共安全、治安管理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及消防演练;经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4.负责租赁区域内日常维护修缮,保持物业及周边环境整洁卫生,严格遵守环保、市容管理相关规定。 5.****社区本地居民就业,助力社区发展。 6.不得利用租赁物业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7.其他履约条款详见公告附件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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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一、本次招租标的为水沙路98-4号物业招租项目,招租面积45平方米。房产证:无,有权属说明;主体消防:无;电梯:无;变压器:无。物业位于深****办事处****社区水沙路98号,地处水沙路主干道,地理位置优越;距离**第一沙滩步行约3分钟,旅游客流稳定;周边停车场车位充足,最近停车场距离物业约50米,交通停车便利,适配商业及办公业态经营需求。 二、物业空置状态,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5 日内,物业按现状交付,基础水电配套齐全,墙体、地面、门窗完好;承租方可根据经营需求进行合规装修改造,严禁改动建筑主体结构、承重构件及消防设施。 三、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个月10****银行转账缴清当月费用。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承租。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需仔细阅读交易公告及相关附件,并按照要求在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及上传“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料。 1.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将导致“报名和资格审查”不通过。 2.异议(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异议(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方式详见交易公告“交易机构信息”。 3.澄清事项:****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报名截止时间;涉及资格条件、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租赁价格等核心条款变更,重新计算公告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4.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集团咨询或反馈。 六、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戴必洪 ,联系电话:138****3668。 七、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应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人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成交资格,将成交人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账户; 2.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按照《缴费通知书》****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八、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未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实施机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由交易系统在一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2、成交人如有需要,可将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实施机构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九、违约责任 1.承租方逾期缴纳租金的,每逾期1日,按应付租金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需承担由此给招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承租方擅自改变物业用途、业态、主体结构,或私自转租、分租、转让租赁使用权的,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需赔偿招租方实际损失。 3.承租方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4.招租方无故提前收回物业或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须赔偿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本方案及租赁合同其他约定的,均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6.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十、风险提示 1.物业位于旅游区域,承租方经营业绩受旅游市场波动、季节变化、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相关经营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经营期间需严格遵守**市、大鹏新区关于餐饮、办公等业态的相关政策规定,若因政策调整导致无法继续经营的,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物业按现状交付,承租方须自行勘查物业现状,承租方不得以物业配套设施不足、装修不符合预期等为由拒绝接管物业或拖欠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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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按成交月租金的2倍收取,租赁期满,承租方结清所有应缴费用、完好交还物业且无违约行为的,招租方在3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 其他 | 1.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按市政相关部门规定标准缴费,实行独立计量。 2.经营相关费用:承租方经营期间涉及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等证照办理费用,以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税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物业管理: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区域内日常保洁、安保等管理工作,费用自理。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报名者 | 按招租底价直接签约。 | ||
| 公告期满,仅有两家报名者 | 按照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形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最低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元/平方米/月,按整数倍进行加价,详见竞价文件,竞价规则以阳光租赁平台网络竞价须知为准。 | ||
| 公告期满,有三家及以上报名者 | 按照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形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最低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元/平方米/月,按整数倍进行加价,详见竞价文件,竞价规则以阳光租赁平台网络竞价须知为准。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参与竞价主体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组织,或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经营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资质扫描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所有资料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承租方不得私自转租、分租、转让租赁使用权或对外担保(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资信良好(应答截止时间前,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在报名结束后查询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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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下述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 (一)由意向承租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下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若为个人报名则签名并摁指模,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至阳光租赁平台-报名资料中):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居民身份证等证明资料; 2、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意向承租人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为个人或个体经营户报名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6、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集团****公司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查询,****集团查询为准的证明材料: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渠道查询意向承租人相关信用信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n/shixin /)查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信息 2、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以阳光平台系统查询的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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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年08月21日 23时59分59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2,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8月21日 23时59分59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8栋 |
|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方式 | 0755-****8257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 | ||
异议咨询
| 异议/咨询 | 1.异议(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异议(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交易机构信息。 2. 澄清事项:****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将顺延报名截止时间。 涉及资格条件、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租赁价格等核心条款变更,重新计算公告时间。 3.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集团咨询或反馈。加急标书代写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根据《关于加强**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8.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10.成交人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30个自然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3.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承租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租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集团造成损失的,意向承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13.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13.3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13.4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3.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集团损失的,****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进行追偿。 14.意向承租方须充分知悉,报名期间可在阳光租赁平台取消报名,报名公告期满后,若成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招租人进行交易,若未按照相关规定与招租人进行交易的,招租人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15.本项目主体消防手续暂未办理,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活动前,须充分了解并确认本物业现状,审慎评估该物业是否符合自身经营规划与使用需求。若成为本项目成交方,自行负责物业的场地清理、改造装修及全套消防手续的申报、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与相关责任。消防手续办理完毕后,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报送招租人留档,且必须在消防手续办理完成并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交方不得以物业无建筑规划许可、无主体消防、消防手续办理存在困难等任何相关理由,主张本次招租行为无效、退还交易服务费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履行合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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