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项目电梯招标第015号 澄清公告
招标编码:****081044
招标编号:****-电梯-015
招标名称:****集团****公司**项目电梯招标第015号
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条内容:
1.卖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深化设计并通过原设计单位审核, 且在该阶段全面充分的考虑与土建尺寸的结合并解决相关问题。
2.卖方做好竣工图纸(包括安装图册、安装布置图等);随机文件(包括维护手册、安装质量记录、验收标准等);验收资料(包括调试记录、竣工验收记录、当地监督检查机构的验收记录和检验合格证);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书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报建设单位存档。
3.卖方需派专职或兼职资料人员,确保电梯资料顺利交工,交工资料不得少于5套(包括电梯深化蓝图)。
4.卖方负责按照国家规范、****住建局等政府部门要求各项试验材料及试验费用,均含在电梯单价中。
其他要求
1.卖方需选定具有良好信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委托的代理经销商。设备提供为制造商时须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若制造商为新版证件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维修或修理);设备提供为代理经销商时,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新版《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维修或修理),同时须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产品授权书并提供设备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的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均具有同一品牌电梯的销售授权书,则该品牌电梯不能参与本项目。
3.工人进场安装必须携带工作证件,且按照项目部管理规定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等。
4.卖方自行准备施工用电的三级箱及电缆,买方只负责提供二级箱供电,且你单位需有专业电工人员持证作业。其它特种作业也需保证人证合一。
5.安装完毕后,如需调试,由卖方自行提供调试用电电缆,我单位负责提供调试用电接取点。
6.电梯安装前由买方将电梯**等相关安全防护搭设完毕并完全交付给卖方,直至安装调试结束前所有关于电梯安装施工的防护全部由卖方负责。
7.买方不提供现场住宿。
8.卖方应在买方相应施工阶段时,提前提供相关预埋预留图纸或提出一些电梯安装前的要求,派驻技术人员与买方紧密配合,避免给以后安装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9.卖方施工前应提供电梯安装施工方案,交由买方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
对此章内容特别说明:投标不要求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但是最终货到现场需要提供上述资料。
本澄清通知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原采购文件与本澄清通知存在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联系。标书代写
特此通知。
招标人:****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