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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00MA37YXFY8X | 建设单位法人:蔡伟 |
| 郑尚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信江新区市经济大厦D区2楼D233室 |
| **省**市花桥水利枢纽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41-水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1-E4821-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文坊镇上游约 3km 处的雷家山峡谷段 |
| 经度:117.****69311 纬度: 28.****1152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12-11 |
| 鹰环函字〔2018〕1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46866 |
| 3103.9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00MA37YXFY8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铁****集团有限公司 |
| ****0121MA35F37H0Q | 验收监测单位:江****总院****研究院,****监测中心 |
| 123********0063775,****0681F****8998E | 竣工时间:2023-03-2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fa414ab3a259f21e05a3091d8a3ca915 |
| 以供水、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兼顾发电等综合效益的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工程设计灌溉面积6.57万亩;供水对象为**市**、**市**及其市域内9个乡镇、**县3****工业园,多年平均供水量8220万m3,全部为生活用水;电站装机容量2000kW。 | 实际建设情况:以供水、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兼顾发电等综合效益的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工程设计灌溉面积6.57万亩;供水对象为**市**、**市**及其市域内9个乡镇、**县3****工业园,多年平均供水量8220万m3,全部为生活用水;电站装机容量2000kW。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多年平均供水量 8220 万 m3;供水管线总长 39.76km;水库正常蓄水位 132.00m,死水位111.00m,汛限水位 130.50m,水库调节性能为多年调节 | 实际建设情况:多年平均供水量 8220 万 m3;供水管线总长37.783km;水库正常蓄水位 132.00m,死水位111.00m,汛限水位 130.50m,水库调节性能为多年调节 |
| 供水线路37.783km,减少约1.977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枢纽主坝型为砼重力坝;输水方式为管道自流 | 实际建设情况:枢纽主坝型为砼重力坝;输水方式为管道自流;枢纽工程中增加了石料场及砂石料加工系统,施工方案未发生明显变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目标 |
| 枢纽工程中增加了石料场及砂石料加工系统,施工方案未发生明显变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目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运行期两台机组正常发电,发电下泄尾水可满足生态流量要求,机组均检修或突发事故时,引水钢管在厂房前分岔设置一支备用引水管,确保供水和向下游泄放生态流量;设置集运鱼系统、鱼类增殖站、人工增殖放流措施减少鱼类**影响;采用四层分层取水减缓低温水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实施阶段采取外委增殖放流替代自建鱼类增殖站满足鱼类补偿措施;采用集运鱼设施减缓鱼类阻隔影响;设置四层(106.50m、112.6m、118.7m,124.8m)分层取水减缓低温水影响;发电下泄尾水可满足生态流量要求,机组均检修或突发事故时,引水钢管在厂房前分岔设置一支备用引水管,确保供水和向下游泄放生态流量;布置了生态流量监测系统确保实时监测生态流量下泄 |
| 实施阶段采取外委增殖放流替代自建鱼类增殖站满足鱼类增殖放流措施中鱼苗的来源需求,对项目建设导致流域鱼类**影响进行补偿。环保措施中的变动依据不包括鱼类增殖放流措施变更,且本次鱼类增殖放流措施并未取消,只是从投资和维护成本角度考虑取消鱼类增殖放流站建设,增殖放流的鱼类变更为外购,增殖放流的对象、数量和规格、放流期限、放流地点和时间均不发生变化,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坝址位于**市**市文坊镇花桥村,供水管线总长 39.76km | 实际建设情况:坝址位于**市**市文坊镇花桥村,供水管线总长37.783km |
| 坝轴线位置、长度未发生改变,未新增重大生态保护目标;供水管线在原先基础上优先线路走向及布置,长度减少1.977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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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处理 | 无 | 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采用絮凝处理后出水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和场地冲洗,沉淀污泥干化后运至弃渣场处理 | 无 | |
| 2 | 基坑废水处理 | 无 | 向基坑投加絮凝剂后,让坑水静置沉淀2小时后,经收集后用潜水泵抽排作为混凝土冲洗及道路降尘用水,剩余污泥定期人工清除,运至弃渣场 | 无 | |
| 3 | 含有废水处理 | 无 | 枢纽区修配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均选用隔油+沉淀处理工艺,沉淀出水回用于场地冲洗。供水工程区在施工机械停放场的保养站中,洗车检修台下布置排水沟,保养站周边布置集水沟收集排水沟内的机修废水,出水作为施工场地降尘用水 | 无 | |
| 4 | 生活污水处理 | 无 | 枢纽施工生产生活区和雷家村前期营地食堂的污水排放口下游设置隔油池,用于去除部分浮油。营地设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出水进入**池后回用于营地内的景观绿化用水或农灌。供水管线生活区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均通过设置化粪池进行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 无 | |
| 5 | 砂石料加工系统冲洗废水处理 | 无 | 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法,废水先通过沉淀池去掉粗砂,然后加入絮凝剂,再通过二沉池进行沉淀。该工艺处理系统由沉砂池和两个并联运行的沉淀池组成。废水直接排入沉砂池,粒径大于0.2mm的颗粒可被去除,小于0.2mm直径的悬浮颗粒,由于絮凝剂架桥、粘联的作用被捕捉、包裹,然后在沉淀池中通过重力沉降过程被去除,其出水进行回用,石料加工废水处理系统的排泥沥干后进行回填 | 无 |
| 1 | 除尘措施、燃油施工机械废气控制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除尘措施:砂石骨料加工采用湿法筛分的低尘工艺,在初碎、预筛分、主筛分、中细碎车间配备除尘装置;混凝土采用全封闭作业,配置除尘器,除尘设施与拌和楼同时运行;隧洞开挖过程中采取通风措施减少洞内废气的浓度;加强对生产系统场地及周边区域的洒水工作;交通干道路面进行清扫、洒水降尘;在道路两旁设置限速标志并通过控制车速减小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燃油施工机械废气控制措施:施工过程中进行了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和管理,保持机械润滑,限制车辆超载,执行《在用汽车报废标准》,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 | 无 |
| 1 | 交通噪声控制,爆破噪声控制,传声途径控制,敏感点控制措施 | 施工期噪声控制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行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 交通噪声控制:加强对施工现场和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车辆经过居民点时降低车速,并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在进场公路两旁及道路交叉口设置限速标识;对进场公路两旁进行绿化植树,发挥林木的降噪作用。 爆破噪声控制:通过严格控制爆破时间、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等,减小爆破的噪声影响;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和午休时间禁止进行爆破施工。 传声途径控制:通过施工布置、选取低噪音设备、选择环保材料、减震设备、设置隔声间等从源头控制噪声。生产车间远离居民点;对振动较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或减振垫;合理安排施工生产时间,尽量避开夜间施工。 敏感点控制措施:在左岸施工区、砂石加工系统、施工营地和供水工程周边设置隔声屏,减少对周边敏感点影响。 | 无 |
| 1 | 施工期枢纽工程弃渣全部运至工程设置的弃渣场,供水工程弃渣及时分散回填,临时工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文坊镇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机修废油和油水分离装置产生的少量废油及含油污泥属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在库区蓄水前必须做好库底清理,清理出****水库外处理处置 | 施工期枢纽工程产生的弃渣全部综合利用,未设置弃渣场,供水工程产生的弃渣运送至指定的弃渣场;施工区设置了垃圾桶,交由当地乡镇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油、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已委托至第三方单位安全处置;水库蓄水前开展了库底清理工作,相关清理物已全部外运处理处置。 | |
| 2 | 项目营运期管理用房生活垃圾、库区内漂浮物垃圾和移民安置点生活垃圾纳入乡镇现有垃圾处理体系,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市垃圾中转站,最终进入**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厂房内产生的机组废油及事故油毡、发电机机修产生的含油废液,经收集后及时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枢纽区及移民安置点已分别设置垃圾桶,交由当地乡镇环卫部门处理;发电厂房已设置废油收集室,与******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协议。 |
| 1 | 应严格按照水保方案提出的要求,对主体工程与取土场、弃渣场水土流失防治区及施工场地、移民安置区等采取有效的工程和生态恢复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 施工期间已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要求,对工程涉及区域进行了水土保护措施及水保监测,枢纽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度99.4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45%,表土保护率98.77%,林草植被恢复率99.82%,林草覆盖率40.17%,均达到方案批复的防治目标,项目建设区内林草植被得到全面恢复 | |
| 2 | 工程围堰的建设与拆除等涉水建筑物施工应尽量在枯水期进行,尽量避开3月-7月鱼类产卵繁殖期。拆除花桥坝下已建的2个****水电站****电站),恢复保护河道天然生境。建设鱼类增殖站及放流设施。 | 施工期间优化施工时序,避开了3月-7月鱼类产卵繁殖期。现状已拆除了坝下虹桥、****电站,恢复了河道天然生境;2025年4月通过专项技术讨论并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取消了鱼类增殖站建设,改为外购鱼类开展增殖放流活动;2024年4月25~26****粮食局****水库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 | |
| 3 | 严格界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管理与监理,减少施工活动对陆生植被和野生动物生境的破坏;工程完工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区、植被扰动区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采取避让、移植和迁地保护、选择适宜生境进行播种繁殖等措施,保护古树名木和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以杜绝捕杀野生动物。 | 施工期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活动范围施工,开展了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施工过程中采取了减缓、避让等措施减少对动植物生境的破坏;对水土流失扰动区域采取了植被恢复措施,对库区涉及的古树名木按照相关批复要求进行了相应的移栽保护;施工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增强动植物保护意识。 | |
| 4 | 采用鱼类保护工程。合理构建完整的栖息地生境,加强鱼类栖息地保护。落实生态流量泄放(鱼类产卵敏感期不小于2.01m3/s,其他时期不小于1.06m3/s),蓄水前建成生态流量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同时建设集运鱼系统的过鱼设施,鱼类增殖放流站做好流域渔业增殖工作,采用分层取水方式,减缓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加强渔政管理,设立禁渔期和禁渔区,禁渔区内任何时间禁止与鱼类保护无关的任何形式的渔业活动。 | ****水电站****电站,构建了完整的栖息地天然生境;落实了生态流量泄放,鱼类产卵敏感期不小于2.01m3/s,其他时期不小于1.06m3/s;集运鱼系统建设完成,2025年11月14日开展了集运鱼活动,目前设施运行正常;通过专项技术讨论并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取消了鱼类增殖站建设,改为外购鱼苗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工程设计了四层分层取水方式,减缓低温水对水生生态的影响;加强渔政管理,2024年2月6****水库被划定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明确了库区内禁止钓鱼、网鱼、电鱼等破坏水生态的行为。 |
| 1 | 水库蓄水运行后,划分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源地立碑定界,库区周边设置隔离工程;制定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库区取水口附近设置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期加强库周点源治理,****水库坝址以上集雨范围内兴建工矿企业、****养殖场、****处理场所,安置点生活污水严禁直接排入库区,****水库上游樟坪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加强面源控制,削减库区污染负荷,包括禁止库区网箱养殖、科学测土施肥、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推广生态农业、取缔库**民散养畜禽等;实施富营养化防治措施,包括禁止使用含磷的合成洗涤剂、推广新型复**等库周氮、磷输入性污染源减少措施以及加强库区富营养化巡查工作,制定富营养化处理应急预案,对有可能发生富营养化的局部区域开展生物生态性措施、物理工程性措施、化学方法等措施的试验研究工作。 | (1)2024年2月6****水库被划定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对水库立碑定界及周边设置隔离工程;2025年5月22日制定了《****水厂****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3月编制完成了《**市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与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2026年1月开工,****监测站、瞭望塔、导流渠、应急事故池及部分防护栏已基本建设完成。 (2)2024年8月1****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类行为,****政府、****政府,市、区(市)有关部门、水源地保护区涉及的乡(镇) 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 |
| 2 | 库周复建公路****水库,且须建设地表径流收集系统,****水库的桥梁须设置防撞栏,确保运输****水库,预防各种化学****水库。加强风险事故通报及监测工作,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工程与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严格执行现场事故报告制度,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库周复建工程已设置地表径流收集系统,****水库的桥梁已设置防撞栏;2025年5月22日制定了《****水厂****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库环境风险预防工作;制定了《花桥水利枢纽工程应急与事故管理制度》。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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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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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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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施工期: (1)应严格按照水保方案提出的要求,对主体工程与取土场、弃渣场水土流失防治区及施工场地、移民安置区等采取有效的工程和生态恢复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2)工程围堰的建设与拆除等涉水建筑物施工应尽量在枯水期进行,尽量避开3月-7月鱼类产卵繁殖期。拆除花桥坝下已建的2个****水电站****电站),恢复保护河道天然生境。建设鱼类增殖站及放流设施。 (3)严格界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管理与监理,减少施工活动对陆生植被和野生动物生境的破坏;工程完工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区、植被扰动区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采取避让、移植和迁地保护、选择适宜生境进行播种繁殖等措施,保护古树名木和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以杜绝捕杀野生动物。 二、运行初期: (1)采用鱼类保护工程。合理构建完整的栖息地生境,加强鱼类栖息地保护。落实生态流量泄放(鱼类产卵敏感期不小于2.01m3/s,其他时期不小于1.06m3/s),蓄水前建成生态流量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同时建设集运鱼系统的过鱼设施,鱼类增殖放流站做好流域渔业增殖工作,采用分层取水方式,减缓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加强渔政管理,设立禁渔期和禁渔区,禁渔区内任何时间禁止与鱼类保护无关的任何形式的渔业活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一、施工期 (1)施工期间已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要求,对工程涉及区域进行了水土保护措施及水保监测,枢纽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度99.4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45%,表土保护率98.77%,林草植被恢复率99.82%,林草覆盖率40.17%,均达到方案批复的防治目标,项目建设区内林草植被得到全面恢复。 (2)施工期间优化施工时序,避开了3月-7月鱼类产卵繁殖期。现状已拆除了坝下虹桥、****电站,恢复了河道天然生境;2025年4月通过专项技术讨论并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取消了鱼类增殖站建设,改为外购鱼类开展增殖放流活动;2024年4月25~26****粮食局****水库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 (3)施工期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活动范围施工,开展了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施工过程中采取了减缓、避让等措施减少对动植物生境的破坏;对水土流失扰动区域采取了植被恢复措施,对库区涉及的古树名木按照相关批复要求进行了相应的移栽保护;施工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增强动植物保护意识。 二、运行初期 (1)****水电站****电站,构建了完整的栖息地天然生境;落实了生态流量泄放,鱼类产卵敏感期不小于2.01m3/s,其他时期不小于1.06m3/s;集运鱼系统建设完成,2025年11月14日开展了集运鱼活动,目前设施运行正常;通过专项技术讨论并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取消了鱼类增殖站建设,改为外购鱼苗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工程设计了四层分层取水方式,减缓低温水对水生生态的影响;加强渔政管理,2024年2月6****水库被划定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明确了库区内禁止钓鱼、网鱼、电鱼等破坏水生态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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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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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运行管理要求。你单位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和生态保护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定和落实各项监测计划,就生态调度、应急调度、增殖放流、水温恢复、过鱼等措施的有效性开展长期跟踪监测,适时纳入水利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适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进一步优化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运行3~5年,应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二、环保竣工要求。蓄水前应开展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蓄水及运行期生态流量下泄及生态调度方案、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及在线监测系统、过鱼设施、鱼类增殖放流站、库底环保清理报告等应作为主要内容,同步开展水质稳定达标评估,在库区断面水质未能稳定达标前,水库暂不蓄水。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一、建设单位已建立了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了人员和生态保护职责;****水库调度规程及每年度防洪度汛方案及运用调度计划;设计了四层分层取水以减缓低温水影响;拆除了坝下2座电站,恢复了河道天然生境;开展了一次增殖放流活动;花桥水库现已被划定为**市水源地,每月开展一次水质例行监测并对水质结果进行评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运行3~5年,应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二、 (1)花桥水利枢纽工程正在开展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蓄水阶段环保验收主要调查生态流量下泄及生态调度方案、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及在线监测系统、过鱼设施、鱼类增殖放流站、库底环保清理报告。 (2)根据《****水库调度规程》(2024年4月)及2020-2025年防洪度汛方案及运用调度计划制定了蓄水及运行期生态流量下泄及生态调度方案;拆除了坝下2****电站,设置了集运鱼系统并于2025年11月14日开展了集运鱼活动,取消了鱼类增殖站改为外购鱼苗开展增殖放流活动,2024年4月25~26日开展了第一次增殖放流活动;已编制库底环保清理报告;已对库区水质进行例行常规检测,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GB 3838-2002)II~III类限值,水质能稳定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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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