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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02MA3DHYE09W | 建设单位法人:朱即东 |
| 朱即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昆仑镇许家村村东 |
| 3万件农机配件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3-钢压延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59-C3459-其他传动部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昆仑镇许家村村东 |
| 经度:117.881525 纬度: 36.597036 | ****机关:****环境保护部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2-12 |
| 川环报告表〔2019〕6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加工厂 |
| ****0302MA3DHYE09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3800-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MA3M1UU9-4 | 竣工时间:2019-04-19 |
| 2019-05-05 | 调试结束时间:2019-05-31 |
| 2026-06-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114.****.205 |
| ****保护局**分局 关于****加工厂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川环报告表〔2017〕918号 ****加工厂: 你厂报来的《****加工厂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已收悉,根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企业年产3万件农机配件项目已建成,未履行环评手续,其违****分局实施处罚。根据《**市“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淄政办发明电【2017】17号)项目需要完善环评手续。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建设可行,****公司按照环评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1、该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颗粒物1.0mg/m3)。 2、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2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9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所有固体废物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排。 危险废弃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72001)及修改单标准。 4、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并作为环保验收必要条件。 5、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该项目生产车间主要污染物产生点周围50m范围内目前无敏感保护目标。****政府做好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规划的控制,不得**环境敏感建筑物。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环保站负责对该项目的环境监察工作。 抄送:昆仑环保站。 2017年9月11日 (公章:****保护局**分局 行政审批专用章) | 实际建设情况:机械加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技改 前后产量未发生改变,仍为年产3万件农机配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保护局**分局 关于****加工厂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川环报告表〔2017〕918号 ****加工厂: 你厂报来的《****加工厂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已收悉,根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企业年产3万件农机配件项目已建成,未履行环评手续,其违****分局实施处罚。根据《**市“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淄政办发明电【2017】17号)项目需要完善环评手续。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建设可行,****公司按照环评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1、该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颗粒物1.0mg/m3)。 2、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2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9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所有固体废物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排。 危险废弃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72001)及修改单标准。 4、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并作为环保验收必要条件。 5、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该项目生产车间主要污染物产生点周围50m范围内目前无敏感保护目标。****政府做好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规划的控制,不得**环境敏感建筑物。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环保站负责对该项目的环境监察工作。 抄送:昆仑环保站。 2017年9月11日 (公章:****保护局**分局 行政审批专用章) | 实际建设情况:机械加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技改 前后产量未发生改变,仍为年产3万件农机配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保护局**分局 关于****加工厂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川环报告表〔2017〕918号 ****加工厂: 你厂报来的《****加工厂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已收悉,根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企业年产3万件农机配件项目已建成,未履行环评手续,其违****分局实施处罚。根据《**市“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淄政办发明电【2017】17号)项目需要完善环评手续。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建设可行,****公司按照环评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1、该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颗粒物1.0mg/m3)。 2、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2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9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所有固体废物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排。 危险废弃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72001)及修改单标准。 4、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并作为环保验收必要条件。 5、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该项目生产车间主要污染物产生点周围50m范围内目前无敏感保护目标。****政府做好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规划的控制,不得**环境敏感建筑物。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环保站负责对该项目的环境监察工作。 抄送:昆仑环保站。 2017年9月11日 (公章:****保护局**分局 行政审批专用章)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加工工艺主要为切割,钻,磨,铣,攻丝等。主要原料为碳钢,主要为来料加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保护局**分局 关于****加工厂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川环报告表〔2017〕918号 ****加工厂: 你厂报来的《****加工厂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已收悉,根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企业年产3万件农机配件项目已建成,未履行环评手续,其违****分局实施处罚。根据《**市“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淄政办发明电【2017】17号)项目需要完善环评手续。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建设可行,****公司按照环评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1、该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颗粒物1.0mg/m3)。 2、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2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9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所有固体废物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排。 危险废弃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72001)及修改单标准。 4、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并作为环保验收必要条件。 5、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该项目生产车间主要污染物产生点周围50m范围内目前无敏感保护目标。****政府做好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规划的控制,不得**环境敏感建筑物。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环保站负责对该项目的环境监察工作。 抄送:昆仑环保站。 2017年9月11日 (公章:****保护局**分局 行政审批专用章)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下脚料,废切削液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保护局**分局 关于****加工厂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川环报告表〔2017〕918号 ****加工厂: 你厂报来的《****加工厂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已收悉,根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企业年产3万件农机配件项目已建成,未履行环评手续,其违****分局实施处罚。根据《**市“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淄政办发明电【2017】17号)项目需要完善环评手续。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建设可行,****公司按照环评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1、该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颗粒物1.0mg/m3)。 2、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2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9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所有固体废物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排。 危险废弃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72001)及修改单标准。 4、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并作为环保验收必要条件。 5、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该项目生产车间主要污染物产生点周围50m范围内目前无敏感保护目标。****政府做好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规划的控制,不得**环境敏感建筑物。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环保站负责对该项目的环境监察工作。 抄送:昆仑环保站。 2017年9月11日 (公章:****保护局**分局 行政审批专用章)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垃圾及粪便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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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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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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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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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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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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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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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