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投放高铁站玻璃防撞条广告方案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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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高铁站

防撞玻璃贴广告方案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高铁站防撞玻璃贴广告方案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邀请函发布日期:2026年7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6年8月5日

二、成交情况:

1、采购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主要为****提供公司logo类玻璃隔断防撞条广告,尺寸高20厘米,供应商负责发布期间广告设计、效果评估、玻璃贴维护、更新等工作。**东站1至3层的出站口、交通厅、大厅外围、内闸机口正面;****高铁站为候车大厅及进站闸机口玻璃贴,100%覆盖出发/到达旅客;

2、广告发布时间:发布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期起1年止;

3、服务工期要求:协议签订之日起15天完成广告的制作和投放工作;

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5、供应商名称:****;

6、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普庆路6号玖号公寓1号楼四单元1层西户;

7、成交金额:****000.00元;

三、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招标网》《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邮寄件、传真件、电子邮件及电话均不予受理。逾期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花园路52号保险大厦7楼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71-****3664

2、监督部门

监督人:****

地址:****花园路52号保险大厦7楼

联系人:尚老师

电话:0371-****396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

地 址:**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中心A座28层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371-****5020 185****7400

2026年8月14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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