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将“****集团有限公司**省**经开区安置房一期项目粗装、复工修补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补遗书1号”编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后遵照执行。若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有相悖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补遗事项
1、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2条“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08 月 14 日 18 时 0分至 2026 年 08 月 19 日 18 时 0 分(**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此次补遗修改为“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08 月 15 日 18 时 0分至 2026 年 08 月 20 日 18 时 0 分(**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1条“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8 月 24 日 18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此次补遗修改为“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8 月 25 日 18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3、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3条“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且只开具收据,不开发票。请于 2026 年 08 月 19 日 18 时 0 分前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以下账户”此次补遗修改为“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且只开具收据,不开发票。请于 2026 年 08 月 20 日 18 时 0 分前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以下账户”
****集团有限公司**省**经开区安置房一期项目
2026年8月15日
| 1 | 补遗书-1_QFZ.pdf | 281.0kb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