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712694X | 建设单位法人:戴伟平 |
| 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 **先进装备制造城(******中心内 |
| 兰科3D打印废砂再生工艺技术及装备应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20-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市**区 |
| 经度:110.113720 纬度: 22.57354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0-28 |
| **项管〔2025〕6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712694X001U |
| 2020-05-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 |
| 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712694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900MA5KE4MA3Q | 竣工时间:2026-03-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gxyxjc.cn/index.php?aid=380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处理铸造废砂6万吨、年处理3D打印废砂5000吨、年处理3D打印废砂30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处理铸造废砂6万吨、年处理3D打印废砂5000吨、年处理3D打印废砂30000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年处理5000吨3D打印再生砂生产工艺:3D打印废砂→振动破碎→筛分分级→高温焙烧→沸腾冷却→研磨→筛分分级→储存。 2.年处理30000吨3D打印再生砂生产工艺:3D打印废砂→振动破碎→复合破碎→筛分分级→磁选除杂→高温焙烧→沸腾冷却→筛分分级→研磨→筛分分级→入库储存。 3.年处理6万吨铸造废砂热法再生生产工艺:铸造废砂→振动破碎→复合破碎→筛分分级→磁选除杂→高温焙烧→沸腾冷却→筛分分级→研磨→筛分分级→入库储存。 | 实际建设情况:1.年处理5000吨3D打印再生砂生产工艺:3D打印废砂→振动破碎→筛分分级→高温焙烧→沸腾冷却→研磨→筛分分级→储存。 2.年处理30000吨3D打印再生砂生产工艺:3D打印废砂→振动破碎→复合破碎→筛分分级→磁选除杂→高温焙烧→沸腾冷却→筛分分级→研磨→筛分分级→入库储存。 3.年处理6万吨铸造废砂热法再生生产工艺:铸造废砂→振动破碎→复合破碎→筛分分级→磁选除杂→高温焙烧→沸腾冷却→筛分分级→研磨→筛分分级→入库储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严格按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2)废水。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冷却系统废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3)年处理30000吨3D打印再生砂生产线下料、破碎、磁选、沸腾冷却、筛选分级、研磨及入库废气:依托现有铸造废砂热法再生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TA005、TA008(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共用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5、DA008)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4)年处理6万吨铸造废砂热法再生生产线下料、破碎、磁选废气依托原有废气处理设施TA005(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共用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焙烧废气依托原有废气处理设施TA006、TA007(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共用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沸腾、冷却、筛分、研磨和再生砂入库废气依托原有废气处理设施TA008(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共用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5)年处理30000吨3D打印再生砂生产线天然气燃烧废气、焙烧、冷却废气:通过新增的一套废气处理设施TA009(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6)年处理5000吨3D打印再生砂生产线下料、破碎、筛分、焙烧、冷却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依托原有废气处理设施TA011(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11)排放,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7)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原料堆场设置围挡及挡雨棚、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房边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8)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安装基础减震垫和厂房隔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9)固废。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我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报告表和本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予以认真落实。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报告表要求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土建过程中已做好水土流失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2)已落实。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废水为循环冷却废水,依托原有职工,厂内循环冷却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项目北面******公司****处理站处理,尾水经处理后排入南流江。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二级标准排放浓度。 (3)已落实。年处理30000吨3D打印再生砂生产线下料、破碎、磁选、沸腾冷却、筛选分级、研磨及入库废气:依托现有铸造废砂热法再生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TA005、TA008(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共用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5、DA008)排放,监测期间,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4)已落实。年处理6万吨铸造废砂热法再生生产线下料、破碎、磁选废气,产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有机废气。依托原有废气处理设施TA005(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共用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焙烧废气依托原有废气处理设施TA006、TA007(旋风处理器+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共用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沸腾、冷却、筛分、研磨和再生砂入库废气依托原有废气处理设施TA008(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共用现有15m排气筒(DA008)排放。 监测期间,DA005排气筒、DA008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A006排气筒、DA007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低浓度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的“非金属焙(锻)烧炉窑(耐火材料窑)”二类区的二级标准。 (5)已落实。年处理30000吨3D打印再生砂生产线下料、破碎、磁选、沸腾、冷却、筛选分级、研磨及入库废气,主要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有机废气。依托现有铸造废砂热法再生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TA005、TA008(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共用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5、DA008)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焙烧、冷却废气,通过新增的一套废气处理设施TA009(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监测期间,DA009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低浓度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的“非金属焙(锻)烧炉窑(耐火材料窑)”二类区的二级标准。 (6)已落实。年处理5000吨3D打印再生砂生产线下料、破碎、筛分、焙烧、冷却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依托原有废气处理设施TA011(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11)排放,监测期间,DA01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低浓度颗粒物实测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的“非金属焙(锻)烧炉窑(耐火材料窑)”二类区的二级标准。 (7)已落实。项目厂内原料堆场位于车间内,且堆场设有围挡及挡雨棚,贮存过程中极少逸散出厂,厂内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主要来源于原料装卸粉尘。项目采用晒水降尘措施,减少装卸粉尘颗粒物。 运营期间,物料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碳烟颗粒物、烃类、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项目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的保养,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使用优质燃油,由于污染源较分散且为流动性、间歇性,污染物排放量不大,对周围环境实际影响不大。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 (8)已落实。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各种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及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各生产设备全天24小时运行,本项目新增的主要噪声设备为破碎机机1台、筛分机2台、斗提机2台、运输机2台、研磨机2台,,项目生产设备机械噪声主要采取的防治措施有安装减震垫、基础减震、生产设备合理布局等,经采取上述措施及距离衰减后,有效减少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监测期间,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夜间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 (9)已落实。项目厂内设有汽修场所,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废机油及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进行外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产生****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82 | 0 | 0 | 0 | 0.82 | 0.82 | / |
| 0 | 1.53 | 0 | 0 | 0 | 1.53 | 1.53 | / |
| 0 | 7.5 | 0 | 0 | 0 | 7.5 | 7.5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第二类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二级标准) | ****处理厂 | 环保设施已建成且达标排放 |
| 1 | DA005排气筒,DA008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环保设施已建成 | 污染物达标排放 | |
| 2 | DA006排气筒、DA007排气筒、DA009排气筒、DA011排气筒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的“非金属焙(锻)烧炉窑(耐火材料窑)”二类区的二级标准。 | 环保设施已建成 | 污染物达标排放 |
| 1 | 厂界东、南、西、北面外1m处各布设噪声监测点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噪声防治设施已完善 | 污染物达标排放 |
| 给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气系统、厂房、食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点、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托现有。项目依托现有铸造废砂热法再生生产线除尘系统(TA005~TA008)及第四代中试生产线除尘系统(TA011)。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给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气系统、厂房、食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点、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托现有。项目依托现有铸造废砂热法再生生产线除尘系统(TA005~TA008)及第四代中试生产线除尘系统(TA011)。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