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鑫宁贸易沥青、水稳拌合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1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阿地环评审〔2026〕131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8-14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鑫宁贸易沥青、水稳拌合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鑫宁贸易沥青、水稳拌合厂建设项****牧场原五分场,项目区东侧、南侧约500m范围均为空地,北侧约120m为******公司****公司,西侧约80m为农田(非基本农田)。****中心地理坐标为E87°53'16.790",N47°25'10.720"。建设性质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为建设3000型沥青拌合站一座,占地面积800m2,包括原辅材料输送设备、拌合设备及产品装车系统等,年产5万吨沥青混凝土;建设800型水稳站一座,占地面积200m2,包括原辅材料输送设备、拌合设备及产品装车系统,年产4000t水稳料。辅助工程为建设1栋办公生活用房,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020m2,包括办公室、宿舍及食堂;实验室1间,一层,彩板结构,建筑面积30m2;立式柴油储罐1个,容积30t;储运工程为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建设矿粉料仓1个,高15m,容积为80t,料仓配备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卧式沥青保温储罐2个,每座容积30t;集料区1处,占地面积约500m2。水稳料生产线建设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各1座,高度均为10m,容积均为100m3;集料区1处,占地面积约500m2;生产线配置生产用水罐1个,容积10m3;设置200L金属铁桶储存导热油。配套建设立式柴油储罐1个,容积30t;水稳料生产线建设200m3三级沉淀池1座,生活区建设一套处理规模为5m3/d的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10m2的危险废物贮存点1处、50m3隔油防渗沉淀池1座等环保工程。供水、供电均由市政工程接入,项目冬季不生产,生活区值班人员采用电暖器。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533.33m2,建筑面积1050m2。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占总投资的8.5 %。
二、根据******公司编制的《**鑫宁贸易沥青、水稳拌合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阿****委员会出具的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260********543****0147)、公****牧场****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环境局****分局出具的《关于**鑫宁贸易沥青、水稳拌合厂建设项目总量替代的初审意见》等相关文件,本项目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环境环保措施。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基础开挖实施“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措施,并对临时堆场采取覆盖措施暂存后,用于后期回填与植被恢复,大雨及大风天气禁止基础开挖等土方作业,防止形成二次水土流失。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及施工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加强厂区硬化及绿化工作。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设置硬质围挡,土方施工、建设及地面硬化等施工区进行定期洒水降尘,临时土石方于开挖区域就近堆放,采用防砂网覆盖;禁止敞开式运输,运送建材的车辆保持完好,并限高、限载、限速,车斗进行封闭或覆盖防尘布,防止物料飞扬散落,减少道路施工扬尘,加强车辆维修保养,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过程减少露天堆放、定期洒水、裸露地面采用毡布进行全覆盖。运输道路硬化、洒水抑尘;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现场搅拌时应当科学、合理施工,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运营期项目集料场设置防风抑尘墙三面围档,砂石装卸及堆放过程和铲车配料过程洒水降尘,沥青混凝土皮带输送机和水稳材料皮带输送机采用封闭式输送。导热油锅炉燃烧烟气经低氮燃烧器和空气混合燃烧后,通过袋式除尘器除尘后,再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导热油锅炉烟气须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燃油锅炉排放浓度限值。项目骨料输送、烘干、筛分各工序产废气区域采用全密闭设计,各工序废气相互连通形成密闭集气系统,全部工艺废气统一汇至烘干筒配套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烘干滚筒烟气黑度、二氧化硫须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干燥炉窑”相关标准限值;NOx、颗粒物浓度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矿粉筒仓粉尘经仓顶呼吸阀处自带脉冲袋式除尘器、水泥、粉煤灰筒仓仓顶呼吸阀处均自带脉冲袋式除尘器,颗粒物通过除尘器排气口排放;水泥筒仓颗粒物、粉煤灰筒仓颗粒物经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后,分别通过15m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颗粒物须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中表1现有企业与**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搅拌缸封闭,储罐呼吸以及沥青混凝土出料过程产生的沥青烟、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经管道和集气罩收集进入焦油电捕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水稳料搅拌工段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厂界颗粒物、沥青烟、非甲烷总烃、苯并芘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厂内须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食堂油烟由集烟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须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项目冬季不生产,留守人员采用电取暖。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粪污经临时性环保厕所收集后委托吸污车定期清****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水稳料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无生产废水外排;设备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及绿化,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设施,经处理后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高噪声设备安置在距离周边企业宿舍相对较远的一侧,并设立简易声屏障;合理选择运输时间,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08:00)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采用减震装置,施工阶段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5)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优选低噪声设备,空压机、风机、烘干滚筒、水泵、导热油锅炉加装减震基础、隔声消声装置、距离衰减等措施,控制装卸高度,加强厂区周边绿化隔声降噪,厂界噪声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险废物贮存点、柴油及沥青储罐、导热油炉,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P≥6.0m、渗透系数≤1.0×10-7cm/s;一般防渗区主要为生活污水的管线区域、化粪池及一般固废暂存区等,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P≥1.5m、渗透系数≤1.0×10-7cm/s。简单防渗区为堆场和厂区道路等,采取普通混凝土地坪进行地面硬化。
(六)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回收部分回收,不可回收部分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存场所处置。渣土尽量在场内周转,就地用于绿化、道路生态景观建设等,必须外运的弃土以及建筑垃圾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工程竣工后,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清除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烘干筒、导热油炉除尘灰集中收集作为建材企业生产原料外售综合利用;筒仓仓顶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回用于厂区场地平整,不能利用的按照建筑垃圾相关规范处理。不合规格石料分离后经废料管排出,送回集料场暂存,由石料供应商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废布袋由设备安装单位回收利用。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废导热油、废活性炭、电捕焦油器废油渣及废机油采用专用桶收集后分区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点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规定建设。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开展修编、评估及备案。配全配齐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
四、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项目运营排放污染物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049t/a;NOx:0.4586t/a。
五、****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六、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