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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轨道交通市域线嘉闵线工程**路站附属设施 |
| **区 |
| ****管委会工业区**路以东,陈家山路以西,布置于胜竹路两侧 |
**市**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7月24****政府以沪府土〔2026〕47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公司建设**轨道交通市域线嘉闵线工程**路站附属设施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管委会工业区**路以东,陈家山路以西,布置于胜竹路两侧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区菊园街道**村皇庆三组593.5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58.34平方米、建设用地135.1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区菊园街道**村皇庆四组416.6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98平方米、建设用地400.6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区徐行镇泾河村庄桥组1216.6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03.86平方米、建设用地712.7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区徐行镇泾河村庄宅组366.8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66.8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593.6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78.18平方米、建设用地1615.4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市**区人民政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