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度出售项目沥青路面铣刨料二次集中出售项目谈判出售公告
根据我单位出售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谈判方式出售 ****2026-2027年度出售项目沥青路面铣刨料二次集中出售项目 ,欢迎合格的购买方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出售范围
1.出售项目简介
1.1出售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出售项目沥青路面铣刨料二次集中出售项目
1.2出售人:****
1.3出售项目概况:本次出售根据********基地年度工作安排统筹规划,为进一步优化沥青路面铣刨料的管理流程,确保在施工中所产生的沥青路面铣刨料能够得到科学、高效地利用,计划对****2026-2027年度出售项目沥青路面铣刨料二次集中出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公司****基地总暂定数量,该数****管理中心反馈的2026年度养护计划综合核定。购买方响应本次出售则视为无条件接受甲方因实际工程设计变更、购买方履约能力等因素对出售数量进行的调整。分公司保留因工作计划变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程量或终止合同的权利。本次出售铣刨料限价依据《**交投****公司路面铣刨料管理办法》确定。
****2026-2027****基地沥青路面铣刨料出售项目,由于开标过程中出现递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初步评审,导致流标。现根据《流标情况调查分析》,进行第二次出售。本次二****公司**基地数量、出售名称由****2026-2027****基地沥青路面铣刨料出售项目变更为****2026-2027年度出售项目沥青路面铣刨料二次集中出售项目。加急标书代写
本次出售采用1+1模式,具体实施方式如下:2026年度工程****管理中心反馈的2026年度养护计划为依据,进行综合核定测算;2027年度****公司****基地2026年内外部业务****管理中心反馈的2027年度养护计划为基础开展综合核定测算。2027年度将根据对购买方的考核结果,另行签署沥青路面铣刨料出售合同。
1.4本次采购标包划分数量及每个标包采购数量:2个标包。每个标包采购数量:沥青路面铣刨料(废旧沥青混凝土)50000吨。其中,****基地)42000吨,****基地)8000吨。2.出售相关范围及要求
2.1出售范围:本****基地****基地出售沥青路面铣刨料(废旧沥青混凝土)。2.2出售期限:本次出售项目期限为2026-2027年,具体出售时间以实际项目建设工期为准。
2.3出售地点:****基地):昌樟、生厚、温厚段等施工现场;****基地):萍莲、萍洪高速(全线)施工现场、大广高速武吉南段K2856-K2873(上下行)施工现场。二、购买方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出售活动的购买方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固体废物处置相关的营业范围。
2)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购买方自身不具备运输资质,须在签订分合同前提供与第三方签署的有效运输协议及第三方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公司纳税人信用等级不为C、D级,若2025年纳税人信用等级未公布可提供2024年公司纳税人信用等级资料,且不存在未处理完的税务处罚现象。
(3)信誉要求:
1)未受到省厅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质量安全事故通报等问题;
2)在公司、各分公司范围内暂无严重不良履约行为;
3)购买方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购买方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暂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在对应网站查询并附截图);
6)购买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n/shixin/)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在对应网站查询并附截图);
7)购买方、购买方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如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中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在对应网站查询并附截图);
8)在近 3 年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全事故;
9)购买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出售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出售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出售公正性;
③与本项目的其他购买方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项目的其他购买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项目的出售代理机构;
⑥与本项目的出售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⑦与本项目的出售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4)其他要求:
1)本次出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购买方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关系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出售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购买方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响应文件开启当天,出售人将通过网上查询、扫描证件二维码的方式对证件原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复查。若发现证件造假情况,将全额扣除响应保证金,该单位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4)合同履行结束后,****公司名称或logo的安全设施、设备及车****公司名称及logo,如发现一次未及时清除,我公司将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现仍未清除,我公司将此购买方列入黑名单库,不予**。
三、出售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出售活动的购买方,请于2026年8月15日19时00分至2026年8月20日19时00分(**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om)(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通过【采购管理】-【项目参与】-【我要参与】,进入项目查询页面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立即参与】进行文件下载。本项目出售文件和答疑澄清文件等资料均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加急标书代写
2、CA办理按交易平台【帮助中心】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CA数字证书费用每个300元,CA客服电话:400-****-6660。电子标服务
3、用户系统操作请参阅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
4、潜在购买方对出售文件有疑问的,****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潜在购买方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出售人不再通知。购买方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10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购买方应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递交完成时间为准)递交至“****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平台收到购买方递交的响应文件后,即时向购买方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3、电子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被拒收,后果由购买方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购买方无需至开标现场)。
注:开标采用大厅模式,购买方应访问交易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中下载投标客户端及CA证书助手;全部解压安装后打开投标客户端进行制作并使用CA生成加密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购买方如有操作问题,可访问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中下载投标人 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其他要求
1.按我方施工进度随时配合调配足量运输车辆,不得耽误我方施工进度,如出现中标购买方因调配运输车辆问题耽误我方施工的情况,中标购买方须赔付造成的一切损失;运输车辆和司机需符合安全生产运输条件(保险、证件等),并承诺运输事故发生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2.运输车辆驾驶员需持正式有效驾驶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地运输工作。
3.运输车辆性能良好,必须配备GPS定位系统及防疲劳报警装置,必要时应配合我方安装高音喇叭。
4.本次出售标段为2个,每家购买方只可以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响应。
5.如单个标段流标情况下,其他标段正常开标,对应流标标段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出售公告在**省国有企业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om/)网站发布。”
七、其他
7.1 ****公司自主参考。
7.2 我公司不因进行本次出售活动而负有与其订立合同的义务。
7.3 购买方准备和参加出售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1.出 售 人:****
地 址:**省**市红谷滩区嘉言路668号用友产业园b座5楼5002室
联 系 人: 贺先生
电 话:182****8501
2.监督部门:****
地 址:**省**市红谷滩区嘉言路668号用友产业园b座5楼5002室
电 话:188****9096
日 期: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