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关于环县甜水化工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的批复

审批
甘肃-庆阳-环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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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的批复
****2026-08-10甘水水保发〔2026〕232号
**水利
********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的批复

****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的请示》(环工管发〔2026〕21号)收悉。我厅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了技术评审,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区域概况

****园区位于**市**甜水镇张铁村。依据《******工园区一期发展总体规划(2023-2035)年》《******工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园区规划总用地面积429.00公顷,本次评估时段为规划近期(2023年至2027年),评估范围面积为82.37公顷。评估期内土石方挖填总量为363.66万立方米,设置1处表土中转场和1处一般土方中转场,无借方,无弃方,其中,I类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区和边坡防治区)土石方挖填总量219.47万立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4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6763.12万元。设计水平年确定为2028年。

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区域总体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2.37公顷。

(四)同意区域综**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0%、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2%、林草覆盖率21%。

(五)基本同意区域内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2384.94万元,I类项目及边坡防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为54.29万元(缴纳义务人****管理委员会)。Ⅱ类项目(规划功能区)水土保持补偿费为61.03万元(缴纳义务人为入驻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条件的,按照实际情况申请免征。

三、管委会及入驻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规定,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管委会要按照批准的区域评估报告,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管委会和各入驻项****园区水土流失防治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区域评估报告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好土石方综合利用。加强一般土方中转场和表土中转场管理,及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管委会要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利厅及**市水保局、**水保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园区一定区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测成果供区域内项目共享使用。

****管委会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调配利用的土石方要做好转运防护措施,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六)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按规定接受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四、本区域评估报告实施过程中,已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区域评估报告,报省水利厅审批。

五、本区域评估报告实施完成后,管委会要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水利厅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

六、按照****印发的《****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细则》(甘水水保发〔2022〕426号)要求,做好区内入驻项目管理。管委会应督促入驻生产建设单位做好责任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做好跟踪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对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格查处。

七、管委会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分送项目所在地的各级水务(水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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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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