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发区****园区创建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4万元 (3年)
最高限价(如有):89.4万元
采购需求:****开发区****园区创建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签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发区****园区创建服务工作,****园区申报直至申报成功;零碳园区建设过程中,做好中期评估和验收指导等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21日,每天09:00-11:30,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获取文件需要提供材料:
(1)现场获取
a、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
1)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原件(须明确写明参与项目的项目名称,格式自拟);
b、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
1)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明确写明参与项目的项目名称,格式自拟);
(2)邮箱获取
(2.1)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要求:
a、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
1)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原件(须明确写明参与项目的项目名称,格式自拟);
b、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
1)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明确写明参与项目的项目名称,格式自拟);
(2.2)《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附件)
将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经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采购文件。
备注:两种获取方式均不得超过获取文件的截止时间。邮件获取的以代理机构邮箱显示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获取文件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标书代写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8-25 14:0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利源北路8号大院内一楼110(开标室)、109房间(评标室)(地铁3号线胜太路站下即到)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6-8-25 14:00(**时间)
地点:**市**区利源北路8号大院内一楼110(开标室)、109房间(评标室)(地铁3号线胜太路站下即到)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接受。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响应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工作和能力,并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响应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磋商响应。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将军中路166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7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秣陵街道苏源大道100号1幢
联系人:陈健
联系电话:189****99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健
电话:189****9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