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51破3号关于公开招募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30分钟前 公 开 人:****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6年4月17日,****法院作出(2026)粤5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申请****(以下简称“****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并作出(2026)粤51破3号《决定书》,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公司重整,充分实现项目重整价值,引入具备资金实力、产业**及复工运营能力的投资主体,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项****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122MA4W3NWC40,注册地址为**县所城镇**村,法定代表人为陈奕辉,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0万元,企****公司。根据现有工商登记资料,中兴天恒能源****公司持股55%,****集团****公司持股45%。

(二)核心项目情况

****公司名下核心项目为**闽粤经济**区LNG储配站项目,位于**市**县。根据现有项目资料及债务人说明,项目一期主要包括陆域工程和码头工程,陆域工程主要建设两座10万立方米LNG储罐及配套设施。

项目已形成“陆域用地+海域使用权+在建工程”的资产基础。陆域方面,****公司名下登记三宗工业用地,土地面积合计242,247.56平方米,约363亩;海域方面,****公司名下登记七宗海域使用权,登记面积合计约183.465公顷。项目建设基础、审批手续、工程进度、权利负担、复工计划及投资需求等情况,可在按要求参与尽职调查后通过相关材料进一步了解。

(三)资产负债说明

****公司的主要资产包括LNG储配站项目相关土地、海域使用权、在建工程、设备设施、合同权益及其他与项目建设、复工复产相关的资产和权利。管理人正在推进债权审查以及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债务人的资产权属、债权债务规模及权利负担,最终以管理人调查、债权审查、审计评估、不动产登记查询及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二、招募目的及投资方式

本次招募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入重整投资人,****公司债务清偿、项目复工建设、后续经营管理及重整计划执行等问题,实现债务人资产和经营价值整体盘活。

意向投资人可根据自身资金实力、产业**及项目判断,提出股权投资、产业协同、融资支持或其他有利于项目整体盘活的投资安排。管理人原则上鼓励具备能源产业、基础设施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运营或资金组织能力的主体参与,也接受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报名。最终投资方式、交易结构、投资金额、权益调整及债权清偿安排,****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声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存在足以影响参与本项目的重大未决争议或其他不利情形;

(三)具备与本项目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产业**、工程建设能力或运营管理能力,能够说明投资资金来源并按照本公告及后续文件要求及时足额支付投资款;

(****公司重整程序安排,****法院监督、债权人会议遴选及管理人依法开展的资格审查、反向尽职调查、遴选组织和履约管理;

(五)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方、成员分工、投资比例及责任承担;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对报名、投资及履约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同一主体不得单独或加入两个以上联合体重复报名;

(六)意向投资人与债务人、债务人股东、主要债权人或本案其他利害关系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应在报名时如实、完整披露。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程序公平性及利益冲突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其参与。

管理人有权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材料及项目需要,对其资金实力、产业能力、履约能力、关联关系及其他资格事项进行审查,并要求意向投资人补充说明或提供证明。

四、招募期限及总体安排

本次招募期限自2026年8月16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17时止。意向投资人可先行办理意向登记,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后开展尽职调查;拟正式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应最迟于2026年9月30日17时前完成正式报名。

完成正式报名,是指意向投资人在前述期限内同时完成正式报名材料及重整投资方案提交,并足额缴纳人民币1,000万元重整投资保证金。仅完成前期意向登记、资料查阅或尽职调查,不视为完成正式报名,不取得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资格。

五、意向登记、尽职调查及正式报名(一)意向登记材料

拟查阅非公开资料、申请现场踏勘或开展尽职调查的意向投资人,应先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重整投资的意向书;

2.主体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现行有效的章程或其他组织文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4.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产业**、项目经验及初步投资方向;

5.关于关联关系、资信情况及不存在本公告所列重大不利情形的说明或承诺;

6.按照管理人提供的格式签署资料查阅保密承诺书;

7.联合体报名的,提交联合体协议及各成员前述材料;

8.管理人根据项目需要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初审及尽调保证金

管理人对意向登记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通过且拟开展尽职调查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并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保密协议、资料查阅规则等文件。保证金账户信息由管理人向通过初审的意向投资人书面提供。

意向投资人未足额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或未完成保密文件签署的,管理人有权不向其开放非公开资料,不安排现场踏勘。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不代表管理人确认其已经完成正式报名,也不构成中选、优先或排他承诺。

(三)尽职调查安排

意向投资人完成前述手续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根据管理人统一安排开展资料查阅、问题沟通及现场踏勘。管理人将根据案件进展、资料性质、保密要求及项目安全管理需要,确定资料开放范围、查阅方式、踏勘时间和现场路线。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聘请中介机构及参与本次招募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其参与本次重整投资判断使用。意向投资人应独立核实有关信息并自行承担投资判断风险。管理人有权同步对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资信状况、产业能力和履约能力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配合。

(四)正式报名材料

拟正式参与遴选的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9月30日17时前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的报名申请书;

2.本公告第五条第(一)项所列主体资格、授权委托、基本情况、关联关系及联合体材料;已经提交且内容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书面说明继续沿用;

3.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本项目重整投资的决议、批准文件或已完成相关决策程序的有效证明;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能够反映资金实力、融资****银行资信证明、资金证明或融资安排材料;

5.按照本公告要求编制的重整投资方案;

6.足额缴纳人民币1,000万元重整投资保证金的付款凭证;

7.对报名材料及重整投资方案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接受本公告及遴选结果,并在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按照提交的****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履行投资义务的承诺函;

8.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提交方式

正式报名材料及重整投资方案应制作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同步提交内容一致的电子版。纸质文件应由意向投资人加盖公章并骑缝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应提交相应身份证明。联合体报名材料应由联合体各成员盖章,或由各成员书面授权的牵头方统一盖章。

纸质材料可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采用邮寄方式的,以管理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电子版应在正式报名期限内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的,以加盖公章的纸质正本为准。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及邮寄地址:**省**市**区**大道与潮枫路交界处中银大厦15楼1502室;

2.联系人:李律师;

3.联系电话:131****0709;

4.报名材料发送邮箱:hfztglr@126.com。

六、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及效力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文件应为“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原则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基本情况、投资优势、产业**和项目经验;

2.投资模式、交易结构、拟取得的权益或资产范围,以及与现有项目资产、负债和权利负担的衔接安排;

3.投资总额、重整投资报价、资金来源、资金证明、支付方式、支付节点及履约保障措施;

4.债权分类、债权调整及清偿方案建议,并说明对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担保债权、普通债权及未申报债权等事项的处理思路;

5.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建议;

6.项目复工建设方案,包括剩余建设资**排、建设计划、工程组织、手续办理、质量安全及投产节点;

7.后续经营方案,包括治理结构、经营团队、气源组织、市场拓展、运营管理、盈利预测及持续经营保障;

8.项目相关资质、许可、用地用海、码头航道及其他手续的承接、维持或完善方案;

9.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监督期限、重整投资人确认、投资款支付等具体时间安排;

10.有利于提高债权清偿水平、维护项目运营价值及保障重整计划执行的其他安排。

重整投资方案应内容明确、具备可操作性,不得以无法判断、无法落实或完全取决于投资人单方意志的条件作为履行前提。重整投资方案一经正式提交,即对意向投资人具有约束力,并作为债权人会议遴选重整投资人及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的重要依据;在重整投资人确定前,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意向投资人不得撤回方案或实质性降低方案核心条件。经管理人同意,意向投资人可以提交对债务人及债权人整体更为有利的优化方案。

七、重整投资保证金(一)金额及缴纳方式

正式参与遴选的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9月30日17时前足额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已经缴纳人民币100万元尽职调查保证金的,该款项于意向投资人提交正式报名文件时自动等额转为重整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另行补缴人民币900万元;未参加前期尽职调查的,应一次性缴纳人民币1,000万元。

联合体作为一个意向投资人参与遴选,原则上仅需缴纳一笔人民币1,000万元重整投资保证金;联合体成员对保证金缴纳、方案承诺及后续投资履约承担联合体协议和本公告约定的责任。保证金以管理人指定账户实际到账为准,不接受保函、承诺函、票据或其他非现金方式替代。

(二)尽职调查保证金的退还及处理

意向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后决定不参加正式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退出说明。经核实不存在本公告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管理人将在收到退出说明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尽职调查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未于2026年9月30日17时前完成正式报名的,视为不报名,无需另行提交退出申请;除存在本公告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外,管理人将在报名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尽职调查保证金。

(三)重整投资保证金的退还、转换及不予退还情形

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或备选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原则上于遴选结果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重整投资保证金。备选重整投资人的保证金在备选期间不计利息,退还时亦为无息退还,具体处理期限由管理人另行书面通知。

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保证金,自管理人出具《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按照重整计划确定的安排转为或抵扣重整投资款。****法院裁定批准且不存在不予退还情形的,保证金由管理人无息退还。

意向投资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或重整投资人资格,不予退还其已缴纳的全部或部分保证金;造成债务人、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方损失的,相关责任主体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大事实或作出虚假、误导性陈述;

(2)违反保密义务、资料管理规则、现场安全管理要求,或将尽调资料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目的;

(3)恶意串通、干扰招募遴选、损害公平竞争或实施其他损害债务人及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4)正式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撤回报名、撤回方案或实质性降低方案核心条件;

(5)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绝或不履行其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承诺文件及管理人《重整投资人确认函》所确认的重整投资安排,未按重整计划支付投资款、提供履约保障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

八、资格审查、遴选及重整投资人确认

正式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对报名材料、重整投资方案及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审查。管理人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在指定期限内对形式缺漏或需要说明的事项进行补正,但补正不得改变报名截止后已经提交的投资报价、付款条件及其他实质性内容。未按要求补正的,管理人有权认定其未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为合格意向投资人。存在两名或以上合格意向投资人的,****法院监督指导下组织债权人会议进行遴选,具体遴选规则另行通知。仅有一名合格意向投资人的,该意向投资人即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不再另行组织竞争性遴选。没有合格意向投资人的,管理人可以根据重整程序需要另行组织招募。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管理人向其出具《重整投资人确认函》,确认其重整投资人身份及相应重整投资方案,不再另行签署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方案、承诺文件及《重整投资人确认函》共同作为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及重整投资人履行投资义务的依据。重整投资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履行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资格;已确定备选重整投资人的,按备选顺位衔接;无备选重整投资人或者备选投资人退出的,管理人可以另行招募。

九、保密及资料管理

意向投资人及其股东、关联方、顾问、中介机构和尽调人员,对在本次招募及尽职调查过程中取得的非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拍照、下载、转发、公开或向无关第三方披露,不得****公司重整投资以外的其他目的。

意向投资人应妥善管理尽调资料,并按照管理人要求返还、删除或销毁。因意向投资人及其相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资料管理规则或现场管理要求造成损失的,由意向投资人承担责任;联合体成员及其相关人员造成的责任,按照联合体协议、本公告及相关承诺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载债务人及项目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或债务人对资产权属、资产价值、工程进度、负债规模、审批结果、复工时间、市场前景、投资收益或重整结果的保证或承诺。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及独立判断作为投资决策依据。

(二)本公告不构成管理人向任何主体发出的投资要约,不构成中选、排他、优先、清偿比例或交易条件承诺。意向投资人正式提交的报名材料、重整投资方案及承诺文件,对其具有约束力。

(三)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尽职调查及方案编制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由其自行承担。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承担补偿责任。

(四)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程序进展、人民法院监督要求、审计评估结果、债权审查情况和项目实际需要,对本次招募安排进行解释、补充或调整。涉及招募期限、保证金或遴选程序的实质性调整,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或书面通知。

(五) 本次招募报名期限届满后仅有一名合格意向投资人的,依本公告第八条直接确定为重整投资人;没有合格意向投资人的,管理人另行组织招募。

(六)本公告所称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本公告所列时间均为**时间。

(七)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并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pdf 下载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16
招标公告
(2026)粤51破3号关于公开招募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