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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俞瑾、陈虹瑾、陈荟娴私人用地位于**北路西面、石岭**面,现状为空地,原已办理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向我局申请工程规划调整。经审查,具体内容及我局意见如下:
建筑层数(四层、局部五层)、标准层平面尺寸不变,调整建筑内部房间布局及大门朝向,原审批大门朝西南面,因西南面现状无通行条件,拟将大门调整为朝东北面,建筑立面由原审批的特殊窗户造型调整为普通窗户样式,调整后建筑立面与周边已建建筑相协调,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420.0平方米调整为420.37平方米。我局拟同意该户工程规划调整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现根据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该户拟调整建筑方案及我局意见予以公示。有效公示期7个工作日,时间从2026年8月14日至24日。公示地点和方式:项目建设地点、****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zfxxgk/qzszf
xxgkpt/qzszrzyj/fdzdgknr/wsgs/ghgs)。如对该房屋拟调整建筑方案及我局意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具体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业务咨询电话:0777-****722。
特此公示。
附件:报审建筑方案图复印件
(详见项目拟建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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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