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申请人**市****经济**社向我局申请对****社区公园建设项目、****社区****活动中心项目(****地块)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审批。经审查,****社区公园建设项目的有关技术指标为总建设用地面积1022.17㎡(1.53亩);总建筑面积1367.3㎡,地上建筑面积794.42㎡(其中公园管理房731.33㎡,公厕40.85㎡,地面楼梯22.24㎡),地下建筑面积572.88㎡;A-4-9地块容积率2.61;建筑密度26.45%;绿地率65.0%。
****社区****活动中心项目(****地块)的有关技术指标为总建设用地面积8519.67㎡(12.78亩);总建筑面积12094.99㎡,地上建筑面积5760.74㎡****中心5742.89㎡,地面楼梯17.85㎡),地下建筑面积6352.10㎡;容积率0.68;建筑密度24.15%;绿地率65.0%。(详见附图),现予以公示。
根据《**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凡是与该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的五个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分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5日——2026年8月24日
联系电话:****5169
联系单位:****(塘下大道与实验路交叉口)
****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