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订单数量 |
单位 |
品牌 |
物资备注信息 |
| ****5389 |
盘圆 |
Φ12mm Q235 |
140 |
吨 |
高义或宏达 |
执行国标GB1499.1-2024。
二、交货期限自买方通知发货后3日内交货。
三、运输1.卖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合同价款已含运费。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前的一切风险由卖方承担。
2.随机资料:A.随货附质保书等随机资料;B.盖章配送签收单或销售计量过磅单、合格证等规格型号须与合同物料约定信息相符。
3.包装:所供产品包装应根据产品特性坚固包装,采用防锈、防潮、防雨、防震措施,满足运输及装卸要求;每件产品须标明规格/型号/数量/供货单位;由于包装不善造成所供材料受潮、失缺或损坏的,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四、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五、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1.服务费:本次竞价成交单位须向组织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0.3万元;
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0.5万元。以上包含本数。
2.竞价采购方式,****集团禹龙云商综合采购平台(https://zhcg.yulong-ys.com/)上进行多轮报价,以平台确定的最低有效报价成交,上传盖章报价单。
3.付款方式:①货款结算以采购入库单为依据,实际结算以检斤重量为准;②先货后款,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货款,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后,将货款转入卖方指定账户。
六、验收标准质量以国标为依据,若买卖双方磅单计量差值≤3‰的,以卖方计量结果作为最终结算数量;计量差值>3‰的,以买方计量结果作为最终结算数量。若买方对质量存在异议,应在货到三日内书面通知卖方;若买方对数量或计量存在异议,应在货到24小时内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与买方共同复核。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集团****公司
地址:**省**市**镇
组织机构:****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9-****5984
参与供应商需按照公告第五条(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相关要求,将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及报价单加盖公章,以PDF格式上传至综合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