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3-05等地块规划调整(碧岭街道碧岭社区碧岭北土地整备及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草案)公开展示的通告

审批
广东-深圳-坪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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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3-05等地块规划调****社区碧岭北土地整备及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草案)》公开展示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市城市规划条例》《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规范土地整备规划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3-05等地块规划调****社区碧岭北土地整备及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草案)》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情况

1.项目位于**区西侧,隶属**区碧岭街道,坐落于碧岭街道金碧路两侧,****水库。项目实施范围****577平方米,涉及**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3-05等地块,规划容积****663平方米,配建公共服务设施43650平方米,具体指标详见附件。

2.规划13处二类居住用地,1处商业用地,8处普通工业用地、19处公园绿地,规划新增1处54****学校等,具体地块指标等详见附件。

3.将碧秀路由双向4车道调整至双向6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不变;将榕居一路道路红线宽度由25米调整至26米;将石夹一路、石夹三路2条城市次干道道路等级调整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由25米调整至26米;取消原规划榕居三路、乾沙路西段、石夹二路、石夹四路、碧旺路、清田路、炳坑路、炮**路东段共8条城市支路;调整榕居二路、青榕路、乾沙路东段、洲田路、榕树背路、锦华北路、碧兴路、超群路共8条城市支路道路线位,其中超群路道路红线宽度由25米调整至16米,其余道路红线宽度由15米调整至16米。同步调整因道路优化引发的地块边界调整。

二、公开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网站公开展示

1.******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cn/

2.****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cn/ps/

(二)实地公示

1.******局

地址:**市**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

地址:**市**区坪慧路6号

3.******办事处

地址:**市**区同裕路47号

4.项目现场

地址:**市**区金碧路528号、**市**区碧岭村榕树背二巷9号

(三)媒体公开展示

《**特区报》

三、公开展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6年8月15日起至2026年9月13日止。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提出意见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邮寄地址:**市**区坪慧路6号(****);收件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8149;并在信封上注明“**[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3-05等地块规划调****社区碧岭北土地整备及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草案)事宜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sglj@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3-05等地块规划调****社区碧岭北土地整备及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草案)事宜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五、联系方式

****

地址:**市**区坪慧路6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8149

特此公开展示。

附件:1.区域位置与项目实施范围图

2.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

2026年8月14日

文档附件:

附件1:区位图及实施范围图.pdf
附件2: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pdf
附件3: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附件(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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