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情况
1.项目位于**区西侧,隶属**区碧岭街道,坐落于碧岭街道金碧路两侧,****水库。项目实施范围****577平方米,涉及**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3-05等地块,规划容积****663平方米,配建公共服务设施43650平方米,具体指标详见附件。
2.规划13处二类居住用地,1处商业用地,8处普通工业用地、19处公园绿地,规划新增1处54****学校等,具体地块指标等详见附件。
3.将碧秀路由双向4车道调整至双向6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不变;将榕居一路道路红线宽度由25米调整至26米;将石夹一路、石夹三路2条城市次干道道路等级调整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由25米调整至26米;取消原规划榕居三路、乾沙路西段、石夹二路、石夹四路、碧旺路、清田路、炳坑路、炮**路东段共8条城市支路;调整榕居二路、青榕路、乾沙路东段、洲田路、榕树背路、锦华北路、碧兴路、超群路共8条城市支路道路线位,其中超群路道路红线宽度由25米调整至16米,其余道路红线宽度由15米调整至16米。同步调整因道路优化引发的地块边界调整。
二、公开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网站公开展示
1.******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cn/
2.****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cn/ps/
(二)实地公示
1.******局
地址:**市**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
地址:**市**区坪慧路6号
3.******办事处
地址:**市**区同裕路47号
4.项目现场
地址:**市**区金碧路528号、**市**区碧岭村榕树背二巷9号
(三)媒体公开展示
《**特区报》
三、公开展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6年8月15日起至2026年9月13日止。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提出意见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邮寄地址:**市**区坪慧路6号(****);收件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8149;并在信封上注明“**[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3-05等地块规划调****社区碧岭北土地整备及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草案)事宜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sglj@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3-05等地块规划调****社区碧岭北土地整备及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草案)事宜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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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市**区坪慧路6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8149
特此公开展示。
附件:1.区域位置与项目实施范围图
2.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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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