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6〕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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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的立项申请》(庙政发〔2026〕35号)已收悉。为进一步全面推进乡村**,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初步设计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庙台乡李岗村2026年设施温室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
二、项目实施地点
**市**区庙台乡李岗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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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种植棚4栋(其中100m×12.5m的3栋,88m×12.5m的1栋),建筑面积485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蓄热设备,以及室外管网及电气工程1项。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区庙台乡李岗村2026年设施温室建设项目(一期)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6年8月-2026年12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276.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3.45万元,其他费用14.94万元,预备费8.05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区2026年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剩余资金地方财政配套。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要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负责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并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科学合理组织施工,避免新增债务,形成债务风险。严禁建设“半拉子”工程。
(三)****应履行主体责任,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及监理制执行。
(四)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审定概算表
****管理局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