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医院朝晖院区搬迁1台口腔CT装置核技术利用项目

审批
浙江-杭州-拱墅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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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8-17

项目名称 ****朝晖院区搬迁1台口腔CT装置核技术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上塘路158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葛明华
联系人 蒋少杰 联系电话 156****8018
项目投资(万元) 5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8-1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内容:****朝晖院区搬迁1台口腔CT。二、建设规模:朝晖院区搬迁1台口腔CT,该设备最大电压为90kV,最大电流为16mA,由原口腔门诊CT室搬迁至2号楼5楼口腔放射科牙科门诊放射室使用。该机房内原有口腔CT淘汰。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1、机房的防护设计:依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本项目设置有单独的放射机房,机房满足使用设备的空间要求和辐射防护要求;机房内布局合理,避免有用线束直接照射门、窗和管线位置。2、警示标识:医院拟在放射机房候诊门外1m处设置有黄色警戒线;辐射工作场所设置有工作指示灯和电离辐射标志并有中文说明,注明工作时严禁人员入内。3、通风装置:放射机房内拟设置动力排风装置,满足通风要求。4、防护用品和辐射监测:机房内拟按标准要求配置个人防护用品;定期进行辐射工作场所的防护检测。5、辐射防护管理: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制订有各项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如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制订了辐射事故应急措施。6、辐射工作人员管理:辐射工作人员均参加辐射防护培训并考核合格,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长期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档案。
承诺:**** 葛明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葛明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2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