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第三方培训机构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供给质量,丰富学生课外生活,满足学生多元化、个性化发展需求,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课程建设。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征集聚焦非学科类优质课后服务课程,涵盖以下三**向:
1.体育类:花样跳绳、棋类、球类、国防体育、射击、定向运动等;
2.科技类:编程、航模、科学实验、人工智能启蒙等;
3.文化艺术类:硬笔/软笔书法、创意美术、素描、陶艺等手工制作、舞蹈、非遗传承项目等。
二、遴选原则
1.自主申报:符合资质的非学科类机构可依据本公告要求,自愿提交完整申报材料。
2公开公正:遴选全过程公开透明,结果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3.公益普惠:坚持服务育人核心定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以营利为首要目标,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4.动态管理:学校将结合管理人员、学生及家长反馈,定期开展综合评价,建立完善的准入、考核与退出机制,实现全周期动态监管。
三、申报资质条件
(一)机构资质要求
1. 资质合规:须为在**市范围内注册的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且已正式入驻**市**区课后服务白名单(申报时须提供官方平台白名单截图)。
2. 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非法办学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小学课后服务实施经验的机构优先考虑。
3. 课程优质:拥有成熟的核心课程体系与师资管理机制,至少具备一类特色品牌课程。课程导向积极正向,以兴趣培养和能力提升为核心,内容兼具知识性、系统性与趣味性;配套教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满足学生阶梯式、渐进式学习需求,严禁使用境外课程。
4. 师资健全:配备与课程相匹配的稳定专业师资队伍。机构负责人应具备对应领域从业经验,所有进校人员须符合本公告后续人员资质要求,并满足《**省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皖教基〔2021〕21号)相关规定。
(二)进校人员要求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国守法;
2. 品行端正,符合《****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 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身体条件;
4. 专业能力匹配,持有对应领域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或教师资格证书;
5. 无《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所列禁止从业情形,无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行为。
四、遴选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