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18日我局拟对《****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8日-2026年8月2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1370****分局)
一、 项目名称
****
二、 建设地点
**省**市**县清原镇西岭徐家坟沟
三、建设单位
****
四、环评单位
**睿铂****公司
五、项目概况
****成立于2007年,位于**省**市**县清原镇西岭徐家坟沟,注册资金500万元,企业主营专项化学品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塑料薄膜制造。企业现有1台4t/h天然气锅炉用于厂内生产区和办公区供暖,经过长期运行供暖效果不理想,难以满足现有区域的温度需求,同时企业**1座办公楼,建筑面积为6186.68m2,现有天然气锅炉供热能力无法覆盖**办公楼的供热需求,为提升厂区的供热水平,改善冬季供暖条件,本次扩建项目拟投资100万元新增1台4t/h生物质锅炉,作为办公楼和生产车间冬季供暖热源使用,与现有天然气锅炉同步提高车间内的供暖温度,现有天然气仅用于生产车间冬季取暖。
六、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生物质锅炉配套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燃烧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DA001(3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锅炉灰渣采用人工清理方式,湿式作业,清理灰渣时边洒水边清理。
本项目生物质锅炉排放的烟气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灰渣清理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浓度限值。
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锅炉排污水暂存于厂区现有污水暂存池(36m3),同原有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定期****处理厂集中处理,软化制备废水用于锅炉清灰冲渣,不外排。
厂区总排放口污染物pH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余污染因子执行《**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本项目位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灰渣、除尘灰收集后暂存于现有一般固废间(150m2)外售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油桶为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废贮存点(3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要求。
5、环境风险----在项目运营期间,应加强管理,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6、污染物排放情况----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颗粒物 0153 t/a、SO2 0.085t/a、NOx 0.767 t/a、COD 0.0023 t/a、氨氮 0.00015 t/a。
七、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