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17 09: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省道504线五十家子至**段公路工程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922
通讯地址:**市**县宝林路1号****
邮 编:025250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 1 | 省道504线五十家子至**段公路工程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 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万元,占总投资的12%。****搅拌站一座,占地面积110平方米,主要包括冷骨料配料系统, 烘干系统,筛分、称量及搅拌系统,沥青预处理系统。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 | ****市**县官地镇龙头山村 | 省道504线五十家子至**段****办公室 | ******公司 | 施工期: 1、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①施工区域在实施地面平整、清理等作业时,采取喷淋、洒水等防尘措施; ②施工期搅拌楼及相关附属构筑物建设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禁止现场露天搅拌; ③建材堆放点要相对集中,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④对于建筑材料的运输,运输车加篷布遮挡。 ⑤各种施工及运输车辆均采用环保达标的车辆及机械,并采用高标号的燃料,确保排放废气中的各种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如厕废水由防渗旱厕收集;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区地面降尘用水。 3、噪声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在午间(12:00-14:30)和夜间(22:00-6:00)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4、固废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固废倾倒场。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影响 因省道504线五十家子至**公路工程配套的混凝土拌合站现已建设运行,****搅拌站建设利用现已平整好的空地进行建设,根据现场勘查情况,本项目所占用区域地面有少量杂草生长,占地范围及周边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工程施工全部完工后,****搅拌站所有生产设施、构建筑物全部拆除,清理场地废弃物,实施场地平整、地貌恢复及生态复原,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无永久性遗留生产设施。 运营期: 1、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骨料烘干、筛分过程均在密闭环境下进行,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统一经除尘系统(惯性式初级除尘器+大气反吹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再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沥青砼卸料口周边设有围挡,在一侧围挡设置集气管,利用引风机收集卸料废气,引入三级活性炭处理系统。沥青储罐呼吸口连接集气管道,将呼吸废气全部引入活性炭处理系统;本项目设1座粉料筒仓用于存放矿粉,粉料筒仓仓顶自带除尘器。 2、废水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罐车****处理厂。 3、噪声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布局厂区,将高噪声车间布置在厂区中央并安置在厂房内,在设备基础下安装减振基础。 4、固体废物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生活垃圾通过盖式垃圾桶收集;生物质颗粒物燃烧灰渣在固废间暂存后送至周边农田作为农肥;收集的除尘灰、滴漏沥青及残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含油污泥、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