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蒸吨/时工业蒸汽锅炉及配套设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100蒸吨/时工业蒸汽锅炉及配套设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望有关单位、专家和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宝贵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100蒸吨/时工业蒸汽锅炉及配套设施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葫芦****园区建业街90号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新增1台100蒸吨/时循环流化床燃煤蒸汽锅炉,锅炉燃料为外购煤,同步配套风机、电机等设备共计62台套,更换配套管网。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陈助理0429-****20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方式:赵工024-****207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总则、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若您对项目有任何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附件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通过公示网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表。
提交途径:
(1)信函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