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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22MA5MWDUX74 | 建设单位法人:苏军东 |
| 苏军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 **县祥****供销社****商场后面) |
| ****水泥制品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县祥****供销社****商场后面) |
| 经度:107.004310 纬度: 23.59409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2-12 |
| 东环管字〔2026〕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22MA5MWDUX74001X |
| 2026-02-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 |
| 2.2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22MA5M0R1U1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022MA5M0R1U1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公司 | 竣工时间:2026-02-13 |
| 2026-02-13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13 |
| 2026-07-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7167 |
| 项目性质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使用功能与环评阶段一致。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总占地面积788.55m2,设计年产水泥砖8万块。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占总投资的11%。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主体工程:**生产区,一层轻****结构厂房,地面硬化,占地面积为80m2。 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占地面积50m2,一层轻质钢结构彩钢瓦板房。 储运工程:**原料堆场(一层轻质钢架彩钢瓦棚盖结构密闭厂房,用于堆放砂石,占地面积为80m2)、水泥堆场(一层轻质钢架彩钢瓦棚盖结构三面围挡厂房,占地面积为50m2)、成品堆场(用于水泥砖块成品的存放及晾晒,面积为500m2)。 公用工程:供水、供电、排水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雾化喷淋)、废水治理(1个容积2m2的化粪池、1个容积2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噪声治理(合理布局、厂房隔音、基础减震等)、固废治理(1个10m2一般固废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与环评阶段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工艺简述: (1)混合搅拌 人工将外购的水泥、砂石按一定比例投入搅拌机,加水混合搅拌,制成混凝土。此过程将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噪声。 (2)制砖 将搅拌好后的物料送至制砖机制砖。制成所需规格大小的砖运至养护区。 (3)自然养护 本项目采用自然养护,对半成品进行洒水保持表面湿润,自然晾干7天即得成品砖。养护水全部自然蒸发,此工序无废水产生。 (4)成品:自然养护后的成品储存于成品堆场。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雾化喷淋)、废水治理(1个容积2m2的化粪池、1个容积2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噪声治理(合理布局、厂房隔音、基础减震等)、固废治理(1个10m2一般固废间)。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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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物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定期清运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 | 无监测 |
| 1 | 大气治理设施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排放限值。 | 本项目原料卸料粉尘、堆场粉尘通过建设密闭厂房和在厂区四周设置喷淋装置的措施,减少对周边大气的影响;投料和搅拌粉尘通过在搅拌区设雾化喷淋装置全程喷雾抑尘,并在厂区四周设置雾化喷淋装置的措施,减少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道路运输扬尘采取厂区道路清扫、洒水抑尘、车辆在厂区内限速行驶等措施,减少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通过以上措施,确保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排放限值。 | 验收监测期间下风向厂界监控点与上风向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的(TSP)1小时浓度值的最大差值为0.175mg/m3,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标准限值小于等于0.5mg/m3的要求。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厂界东面、南面、北面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厂界西面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4a类标准 | 隔声降噪、加强维护等 | 项目厂界东面、南面、北面噪声昼间最大为54.1dB(A),夜间最大为45.3dB(A),厂界西面噪声昼间最大为54.4dB(A),夜间最大为43.4dB(A),厂界东面、南面、北面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厂界西面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4a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
| 1 |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 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产品、碎渣及浆渣、生活垃圾、沉淀池泥 沙、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采取人工敲碎后回用作为生产原料; 碎渣及浆渣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 运处理;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后用于铺路;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在 一般固废区,外售**回收单位。本项目生产设备使用固体黄油 作为润滑,****修理厂进行维修保养,因此厂内无废润滑油、 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的产生。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过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 项目不合格产品采取人工敲碎后回用作为生产原料;碎渣及浆渣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后用于铺路;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区,外售**回收单位。本项目生产设备使用固体黄油作为润滑,****修理厂进行维修保养,因此厂内无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的产生。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过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
| 1 | 项目建成后,加强厂区绿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项目用地所造成的局部生态损失。 | 加强厂区绿化 |
| 1 | (1)厂区配备灭火器、铁铲、防护面罩和口罩等消防应急器材,并定期检查灭火状态及其有效期等。 (2)制定严格的运行操作规章制度,对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防止误操作带来的风险事故。 (3)按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防止跑冒滴漏发生。 (4)建立管理巡查制度。检查污水收集系统,并确保相关排水沟的通畅,并及时清理沉淀池沉砂,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原料洒水抑尘等。 (5)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切断所有电源,及时取下灭火器对着火点进行灭 火,如火势较大不能控制时先行撤离着火点,请求外部支援。 (6)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和紧急事故模拟演习,提高事故应变能力。 | 按要求落实企业环境风险管控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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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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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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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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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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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环境管理 项目将环境管理纳入日常管理中,根据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企业自身特点,制定环境管理的具体内容,具体如下: ①提高环境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②实行环境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③监督实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 ④加强对污染物治理的监督管理,并检测其执行情况。 ⑤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环保意识。 (2)排污许可管理要求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第11号)可知,项目行业类别属于“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中的水泥制品制造3021,实行排污登记管理; (3)竣工验收制度 项目建设完毕后,需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相关要求在实施时限内申请排污许可证/登记,项目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令第 736 号)相关要求申请排污许可,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相关要求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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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