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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85741XC | 建设单位法人:陈全梗 |
| 陈家窕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下渚湖街道八字桥村 |
| 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30000辆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86-废旧**(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下渚湖街道八字桥村 |
| 经度:120.009060 纬度: 30.47271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3-31 |
| 湖德环建备〔2020〕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5741XC001W |
| 2021-07-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00 |
| 6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85741X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85741X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457688M | 竣工时间:2022-10-03 |
| 2022-10-04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2-16 |
| 2023-02-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03-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2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削减部分现有废旧金属破碎、分拣产能的同时(约为50000t/a),通过对现有场地进行统一规划布局,改建已建的10000平方米主体车间等,新增预处理、废旧汽车拆解线(抓取、翻转、拆解系统)等设备和CFC抽取机等,沿用企业现有破碎、切割、压块仓储、称重、起重设备等,形成(新增)年处理30000辆报废汽车的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汽车拆解:报废汽车检查、登记--预处理--拆解 ②废旧金属加工:原材料--自动分选--预碎--进料--破碎、分料--磁性分选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
| 本项目实际生产设备数量较环评有所变化,汽车报废拆解线各个工位新增少部分剪切设备及其他附属设备,实际生产时间不变,各拆解工位关键设备不增加,因此设备数量的变化不会引起项目产能的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①金属粉尘:经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②制冷剂废气:车间整体通风换气;③厂区恶臭:轮胎堆放区加盖避免阳光暴晒,并在场区四周绿化,场内道路及堆场面硬化:非金属废料暂存区、破碎箱体上方安装集气装置,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与“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共用一根排气筒)。 废水: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规定的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于厂区内绿化及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污水处理工艺主要为“格栅集水+A/O+二沉池+过滤”。 噪声:①合理布局:对车间内设备应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居民区:②车间降噪:对拆解车间墙壁进行降噪设计,如设计空心隔声墙,设置双层隔音窗户,墙壁上铺设吸声材料,设置吸声吊顶。③高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对噪声污染大的设备配置减振装置。对防振垫、隔声、消声器降噪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维修。④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做到文明生产。加强对叉车、拖车等流动噪声源的管理。 固废:厂区内按照相应的标准规范设置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分类收集后妥善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破碎金属粉尘:破碎线中预破碎和破碎工段各设置1套“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 尘器+滤芯除尘+生物除臭”用于处理破碎金属粉尘,公用1根15m高的排气筒;②厂区恶臭:橡胶、轮胎堆放区在生产车间内部并通过塑料薄膜覆盖避免阳光暴晒,并在场区四周绿化,堆场面进行硬化。 废水: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用水要求用于厂区内绿化及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污水处理工艺主要为“格栅集水+A/O+二沉池+过滤”。 噪声:①合理布局:车间内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区:②车间降噪:拆解车间墙壁进行降噪设计,设置双层隔音窗户,墙壁上铺设吸声材料,设置吸声吊顶。③高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对噪声污染大的设备配置减振装置。振垫、隔声、消声器进行定期检查、维修。④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对叉车、拖车等流动噪声源的管理。 固废:厂区内按照相应的标准规范设置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分类收集后妥善处置。 |
| 废气:①破碎线中预破碎和破碎工段各设置1套废气处理设施,公用1根排气筒;②汽车拆解过程中未拆出空调机,未收集到废制冷剂;③项目非金属暂存区,主要暂存物料为:塑料、破碎皮、布等,不会发生发酵产生异味,无需再进行收集处理;④现场多设置有2套处理设施(已停用),现场停用设施说明:a、1套除尘+喷淋设施,排气筒15m,项目建设过程中考虑了大车拆解过程中使用等离子切割机,切割工序有可能存在烟尘,实际采用**剪剪切,无废气产生,无需设置废气处理设施。b、1套活性炭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考虑了拆解过程中机油的收集会使得机油挥发逸散,有气味产生。实际除燃油外废矿物油(发动机润滑油、变速器机油、动力转向油、差速器油、制动液等石油基油或者合成润滑剂)属于高沸点油液,抽排和收集过程基本不会挥发,无需设置废气处理设施。 固废:①项目拆解的报废汽车在进厂前均已经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局部拆解,如车轮、安全气囊、总成及零部件、催化系统装置、空调机、挡风玻璃等,实际不产生废防冻液、玻璃水、废制冷剂(氟利昂)、废含汞部件(温控器、传感器、开关和继电器、汽车前后灯等)、废含**部件(密封垫片、刹车片、隔音隔热材料、阻尼片等)、废电容器(含多氯联苯)等危险废物;②项目未分拣出废油漆桶、杀虫剂罐,实际不产生废油漆桶、废杀虫剂罐。废水:污水回用标准更新。不属于重大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管理:设立事故应急池:配备足量的泡沫、干粉等灭火器;专人负责管理等。做好废油液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收集暂存过程中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分区进行地下水防渗。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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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 0.01 | 0.046 | 0.05 | 0 | 0.26 | -0.0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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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废水处理设备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 | 已建成 |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废水处理设备(暂存槽)出口两日检测水质中pH值、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等浓度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用水要求。 |
| 1 | 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 尘器+滤芯除尘+生物除臭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 | 已建成 | 验收监测期间“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滤芯除尘器+生物除臭塔设施”排气筒出口两日检测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恶臭(臭气浓度)最高值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两日检测废气中恶臭(臭气浓度)最高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厂界)。 |
| 1 | ①合理布局:车间内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区:②车间降噪:拆解车间墙壁进行降噪设计,设置双层隔音窗户,墙壁上铺设吸声材料,设置吸声吊顶。③高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对噪声污染大的设备配置减振装置。振垫、隔声、消声器进行定期检查、维修。④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对叉车、拖车等流动噪声源的管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成 |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东、南、西、北侧两日昼、夜间环境噪声检测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
| 1 | 做好废油液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收集暂存过程中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分区进行地下水防渗 | 已落实 |
| 1 | 厂区内按照相应的标准规范设置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分类收集后妥善处置。 | 已落实 |
| 1 | 强化管理;设立事故应急池;配备足量的 泡沫、干粉等灭火器;专人负责管理等 | 已落实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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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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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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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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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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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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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