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26年8月17日
招标编号:****
****(以下简称“招标受托人”)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采暖锅炉(非生产使用)招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招标编号: ****)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设备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招标声明
1、招标人(委托人):****。
2、招标受托人:****
3、本项目法定招标主体、合同签约主体、履约及付款主体均为招标人(委托人)。
4、招标受托人的权利范围:受托人在招标人授权范围内,负责本项目招标全流程组织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方案及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受理投标人咨询答疑、组织现场踏勘及答疑会议、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会务、草拟中标通知书、整理招投标档案、办理交易等全部配套招标工作。标书代写
5、本次招标评标专家组成如下:市场部1人、财务部1人、技术部1人、销售部1人、质量部2人、后勤部2人、生产部1人。受托方依据委托书组建评标专家。
二、招标要求
1、 招标内容:
| 招标编号 |
名称 |
数量 (台) |
简要要求 |
预算总金额 |
| **** |
采暖锅炉(非生产用) |
1 |
****公司集体供暖使用。 |
人民币 20万元 |
2、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5)上一年度经正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3****银行开具官方证明的企业资信证明。
(6)有常压热水锅炉生产、销售的相关资质
4、招标文件发售购买方式:
(1)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现场向****索取标书款发票。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8月17日~8月21日(**时间)。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4000元。
(5)招标受托人收到投标人的招标文件购买款(500元)和投标保证金(4000元)后,方可发放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发售地址:**市**区**北路甲3号。
联系方式:010-****3999-8022 工作时间:9:00-11:00,13:30-16:30。
5、所有投标文件须在下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 月1日上午9:30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北路甲3号,姚经理,电话:010-****3999-8022。标书代写
6、兹定于下列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9月1日上午9:30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网络在线会议,具体信息会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7、招标人:****
****经济开发区****公司
联系电话: 010-****3656
8、招标受托人名称:
北****公司
地址:**市**区**北路甲3号
联系电话: 010-****3999
联系人:姚瑗
9、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八里庄支行
帐号:020********67047553
备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