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5040 元
1.对本院化粪池污泥进行清淘(每年清掏两次),并将清掏后的污泥进行转运处置;该服务项目包车包人工,确保项目化粪池等疏通顺畅。
2.中标供应商必须勘察现场,拟派完成相应工作****医院化粪池污泥进行合同约定的工作。
3.中标供应商在工作过程中,要确保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并对安全相关问题负全责。
4.中标供应商对作业的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清理并恢复原状。
5.严禁在无人监护下进行作业。必须设监督人员进场跟踪方能作业。在清掏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现场工作人员态度积极主动,举止、言语文明礼貌,守秩序,不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作业车辆按院方指定路线行驶、遵守院内限速、禁鸣喇叭的规定。作业人员需穿着工作服抵达作业地点。
7.本公司相关驾乘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至少提供一辆污泥清掏车辆证明资料(车辆行驶证及车辆购置发票/车辆租赁合同)。
8.清掏及污泥处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等法律法规要求。
项目名称:2026-2027污泥清掏(第2次)
项目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服务实施地:**省**市**区**区银浪村十三街一号(6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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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6-08-17 13:35:28
报名结束时间:2026-08-20 00:00:00
发布时间:2026-08-17 10:35:28
采购编号:****
采购单位:****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一家。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标书代写
供应商资格: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中核准经营类别包含HW01(841-001-01),且核准经营规模包含焚烧。
3、供应商具备自有运输能力的,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供应商为外委运输的,须提供运输单位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供应商与委托提供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扫描件。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