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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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056046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 1 | ****新型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 **** | **市****公司 | **冀南新区**乡后塔子村 | 项目占地4268.8平方米(6.4亩),总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不涉及新增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本项目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产业升级,主要置换、改造生产设备料仓、破碎机、振动筛、磁选机、皮带输送机等设备30余台/套,产品原料主要为再生回填材料、钢渣,预计年产再生回填材料约20万吨、钢粒3.7万吨、铁粉1.3万吨、非磁性尾渣5万吨。 |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和保护措施 1.废气。①1#再生回填材料生产线废气:破碎、筛分、制砂工序废气经集气罩/管道密闭+布袋除尘器+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钢渣综合利用生产线废气经集气罩/管道密闭+布袋除尘器+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 ②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车间喷洒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洗砂废水经旋流罐、压滤机、沉淀池后收集上清液于**池、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进入沉淀池,上清液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厂内设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水量少且水质简单,就地泼洒抑尘。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处理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0dB(A)。 4.固废。①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废钢球、非磁性尾渣、废布袋、除尘灰、沉淀污泥、洗车沉淀污泥集中收集后存放于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区,具有**利用价值,定期外售处置,不可利用物料严格按照《**市建筑垃圾处置条例》的要求送至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规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或委托有资质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利用综合利用,不得擅自处理处置;②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③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